11月30日是新疆烏魯木齊火災遇難者的頭七,這場火災最近引發了席捲中國的「白紙革命」,但這場火災的責任人還沒有被追責。

11月24日傍晚,新疆烏魯木齊的「吉祥苑小區」有高樓失火,但民眾因封控難以逃生;由於小區隔離鐵皮需要拆除,消防車遲遲進不去,噴射水柱也達不到著火樓層。這場火災最終造成幾十人傷亡,引發了席捲中國的「白紙革命」。

無獨有偶,11月28日四川省宜賓市某小區公寓發生火災,消防車也被擋在防疫圍籬外,無法救火。

類似這樣的災難不斷出現。火災中由於封控措施導致居民死傷,應該算誰的責任?受害者由誰賠償?封控措施本身是否涉嫌違法?許多法律問題亟待釐清。

律師:誰違法封控 誰來賠償

「親自焊鐵門、弄柵欄、鎖大門、鎖防盜門的這些人或者是指揮者,他們是責任主體」,中國人權律師盧廷閣說,「他們嚴重地涉嫌限制人身自由。然後在這個過程當中,出現了這種像新疆大火這種情況以後,他們已經涉嫌(犯罪),最低是過失致人死亡這個犯罪。」

中國人權律師程海表示,封控的目的是阻斷病毒的傳播,而不是將居民與世隔絕。居民如果生病,或者遇到災難逃生,這些權利都應該予以保障。

「從法律上面來講,誰違法封控導致了居民的損失,誰來賠償。」程海律師說,「比如說居委會造成的,那居委會賠償損失,當然居委會一般是執行者,自己決定不了。最低的級別應該是政府的街道辦事處,或者是市政府、區政府這麼個級別,應該由他們來進行賠償。」

多地市政府和居委會相互推卸責任

目前,多地市政府和居委會相互推卸封控責任。

據報道,上海市今年封城三個月,解封時市政府卻稱「上海從未宣布過封城」,稱是居委會自行封控的。大紀元當時採訪浦西某小區居委,工作人員表示:「我們肯定是聽我們的上級的。我們上級哪裏呢?街道。街道上級哪裏呢?區裏面。區上級哪裏呢?市政府。」

在這次烏魯木齊火災後,烏魯木齊當局也否認封控,並責怪居民自救能力弱,撲救不及時,逃生不及時。

盧廷閣律師指出,這種找不到責任主體是誰、指揮主體是誰的現象,本身就說明封控者「沒有底氣」。

「某種意義上就是說,他也承認這是不合法的、甚至是違法的,但就這麼幹。」盧廷閣律師說,「其實不是說加碼的這些封控措施,就是不加碼的防控措施,包括核酸檢測,之前就有法律界的人士對此進行了充份的分析,證明他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沒有法律依據的這種公權力行為、政府行為,那麼它就是違法的。也就是說,現在幾乎所有的這種封控措施都是涉嫌違法的。」他說。

律師:封控應該是由省一級機關確定

程海律師表示,封控應該是由地方很高級、省一級機關才能確定。如果不是政府行為,應該屬於濫用職權或者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犯罪行為。

「現在很多是居委會來進行封控,這是很可笑的一個事情。居委會本身也是個群眾組織,它是由本區的居民來選出來的。自己選出來的人來整治他的居民,這變成違法犯罪了。沒有權力,這不是違法犯罪嗎?濫用權力嗎?」程海律師說。

律師們還指出,由中共各級疫情防控前線指揮部下令封控也是違法行為。

盧廷閣律師表示:「可以明確地說,所謂的指揮部它實質是臨時性的一個所謂的機構。它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行政主體資格。所以說它發布的通知、決定甚麼的,嚴格意義上來講,它不具有法律效力。」

盧律師表示,縣級以上政府的行政部門有執法權,鄉一級的或街道辦,有的情況下具有一定的管理權,但是需要由縣級以上政府授權。這個授權也是有明確限制的,封控限制人身自由、限制財產這方面的權利,它是不能授權的。

律師介紹自保的法律方式

面對非法的極端封控行為,居民如何依法保護自己?程海律師介紹兩個方法。

程海律師說:「第一個向警察報案,這個地方有違法封控,我們現在不知道誰幹的事兒,請你們查。他去調取周圍的錄像就可以看到誰在做了,然後順藤摸瓜就可以找到這個部門。第二,向有關的(機構)比如說街道、居委會、區政府、市政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讓他們來說明這個封控的行為是誰做的。那現在就是調查取證吧。」

盧廷閣律師表示,身為法律人,覺得有義務給民眾從法律角度提供諮詢和幫助,「這個東西不存在甚麼敏感不敏感的問題,只存在合法與違法的問題。這個清零,你再是國家的政策方針,也要在法律的這個框架之內、範圍之內來執行。」

「因為中國(中共)政府歷來是強調全面依法治國的。假如說有一天政府把所有的法律廢除,那律師也就不會再堅持用法律來考慮整個社會的事情。」他說。

他呼籲更多的有良知的律師站出來,為這些爭取解封的市民、學生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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