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談及的不是同儕之間的暴力,而是教師對待學生的方式。

今年50多歲的綺琪仍是單身,在香港時她與一位同是單身的姊姊居住。她原是小學老師,因投資有道,50歲前已退休。雖然累積大量財富,她的內心總是空虛,情緒容易陷於抑鬱。

在她小學時期,由小學二年級至六年級,受盡老師折磨了六年。是整整六年,因她不幸地重讀六年級。每次默書成績或是每天的家課冊等,學校規定必須有家長簽署,證明他們知悉學校的通告或是子女的學業成績。綺琪的父母終日忙於工作,爸爸是木匠,媽媽是塑膠工廠工人,哪有時間每天簽名呢?同時父母並不注重子女的學業,更加不會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由於綺琪無法交出已簽署的家課冊,老師便施行「刑罰」──打手掌。她那年代容許學校體罰學生,而且用的是60cm長的大木尺。更甚的是老師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奚落她,責罵她能力不逮,連這小事也辦不好。年幼的綺琪非常矮小瘦削,身體上難以承受重擊,心靈上又遭受屈辱。又不是她懶惰沒做功課,只是大人不簽名,為何由她承受懲罰?同學知道她遭老師厭惡,故意避開她,不願跟她做朋友。

綺琪性本沉靜,加上經常苦口苦面,難以爭取別人歡心。她在家中排行第六,也是最小。父母忙於糊口,不曾珍愛她,或是愛得不足夠。兄姊也各有各忙,懶理妹妹的事。她曾告訴姊姊沒家長簽署的事,姊姊竟然說她不是家長,幫不了她。她的自貶及無力感隨著家人冷漠的態度而增加。

直至她思想成熟了,又是教育界專業。50歲那年她致電管理母校之宗教人士,訴說40年前那學校的教師如何虐待學童。在母校所在區域舉辦保護兒童的活動時,她身穿白衣,寫上校名,控訴它的不是。每次提及當年事,她總梨花帶雨。

「既然你深深不忿,何不去信教區?報警求助?或先詢問律師意見?」朋友建議她。「我怕影響我兼職教書的工作。」她實際是害怕權威。童年的陰影一直壓抑她的自信心與勇氣,她無能力為不公義的童年作出反抗。唯一使她產生安全感的便是金錢。◇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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