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鄲市訪民魏永良向《大紀元》記者透露,因為中共開二十大,警方以查辦他29年前舊冤案為由,將他帶去山西太原「旅遊」。

魏永良說,「10月11日,武安公安局擔心我二十大期間上訪,暴露他們的枉法犯罪問題,影響其在北京開會的官員顏面,由派出所指導員李博、民警郭某和百官村委魏王超帶我一起駕車去太原市小店區,說是去尋找我冤案的詐騙犯郝龍柱、郝書珍、郝書平,結果到太原後,因疫情被隔離在酒店7天。」

遭遇婚姻詐騙 上訪又被勞教

魏永良因1994遭遇婚姻詐騙,被騙3萬元,導致家破人亡,公安機關至今不予立案。他因此長期上訪,但冤情未申,還於1999年被勞動教養,而且索要「勞動教養決定書」至今未給。

魏永良說,「隔離期滿,我們就去尋找詐騙犯,結果因沒有立案,警察無法傳喚詐騙犯。」

「我當即提出質疑並聲明:立案只是一個啟動調查取證的法律程式,不啟動立案程式的所謂『調查』純粹是閒扯淡,面臨的問題就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地警方不予配合。」

他表示,武安公安局堅持立案的唯一條件就是犯罪嫌疑人首先得承認自己有罪,否則不能立案,「面對公安局如此荒唐的立案條件,就明白警方並不準備真心查處這樁控告了29年之久的詐騙案。」

警察:不可能給你取證

同行的一名警察披露了不能異地辦案的原因。他對魏永良說:「由於案件沒有立案,1、警察不能採取強制措施。2、警察不能採取技術手段定位。3、警察即使偶遇詐騙犯,詐騙犯不配合的話,警察也無可奈何。」

「你的案件要想得到依法解決,必須異地辦案,我們根本不可能從維護你的利益角度取證,推翻人家的利益圈,我也是邯鄲警方利益圈的一個成員,內幕太黑暗了。」

該警察還說:「我只是這幾天受上級領導安排負責帶你出來,二十大結束後,我就不管了,你心裏應該明白怎麼回事。」

「你還得總結29年來為甚麼他們敢於肆無忌憚的原因,採取有效手段迫使大領導決定異地辦案,這個辦法你去想去找,我們明白怎麼回事,但我們真的無能為力。這其中的原因你明白。」

不過,兩名警察也同情魏永良的遭遇,希望能私下幫到他。「兩個警察意思是,趁郝龍柱、郝書珍還沒料到怎麼回事,就把證據取了,等緩過神來明白我們沒有調查手續時已經遲了,我們已經獲取了他們自己承認的犯罪證據。」他說。

於是,他們去當地派出所調取了犯罪嫌疑人設籍住所,結果查訪發現是假地址。

「由於我長期暗中對詐騙犯的偵查,已經劃定了其活動範圍。我就將警方帶到了犯罪嫌疑人郝龍柱、郝書珍在太原市真正的躲藏地。但犯罪嫌疑人可能從某管道得知了警方近幾天要找他的消息,便不再露面。警察只好撥通了他的電話,其子郝旭亮接電話後也拒絕說出居住的具體地址,只讓去找另一犯罪嫌疑人郝書平,但又不提供聯繫方式。」

他說,「第二天中午,警察換號碼再次打通了這個電話,由於犯罪嫌疑人始終不見面,束手無策的警察只能無功而返。10月20日回到武安。」

婚姻詐騙案29年 警方未立案

魏永良現居住武安市石洞鄉百官村。1996年3月27日《邯鄲日報》法制周刊曾以《「溫柔」的陷阱》詳細報道了魏永良遭遇的這樁詐婚姻騙案。

該詐騙案由於詐騙者郝書平的一個親屬王章林(大名人)是河北省組織部部長的緣故,在王章林的干預下不了了之。《邯鄲日報》主編田風也被撤職調離崗位。

魏永良說,「之前,武安法院曾判決犯罪嫌疑人郝書平賠償我15,000元。在我被勞教後,法院拘留了郝書平,她才付了2,000元。三年勞教期滿後,武安市委書記楊志科讓法院通過財政,又救助了我13,000元。詐騙犯從此再無返還任何財產。」

魏永良還表示,這次在中共二十大前被警方帶出去「旅遊」,支出花費近二萬元,都是百姓的血汗錢。「哪怕你官府的維穩經費再多,我也不希望浪費一分錢,如果這是警方立案之後的行動,這次一定能將犯罪嫌疑人抓回。值得深思的是:警方為甚麼要做無用之事?」

「其實法律程序是嚴密的,如果法律掌握在居心不良的權力手裏,這個社會的訪民將越來越多,直至這個社會的崩潰……」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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