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馬4年之後,內蒙古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被判死刑。其涉案金額30億餘元(人民幣,下同)。其多次到境外賭博,被發現有5、6本護照。

9月27日,李建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李建平貪污金額為14.37億(2.8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受賄5.77億、挪用公款10.55億。

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今年62歲。

李建平長期在內蒙古任職。1990年10月,李建平成為呼和浩特市體改委幹部,1996年3月任呼和浩特市節水辦主任,後任呼和浩特市節水、水資源管理局局長等。2011年3月,李建平成為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8年9月7日,李建平被查。

在落馬之前,李建平曾獲中共黨內警告處分。

在被查一年之後,2019年8月,李建平被雙開。

李建平被指長期佔用下屬單位車輛,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如實說明問題,未經批准多次出入國(邊)境。

他還被指把分管領域當成「私人領地」,要求下屬公司為私營企業提供辦公場所並進行裝修,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在購買住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造成不良影響等。

2021年8月,《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有知情人士稱,李建平被帶走調查時,辦案人員在其辦公室內發現5、6本護照。他被帶走的第一個月,拒交代問題,甚至幾次絕食企圖矇混過關。

李建平案涉案金額30億餘元,高於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17億餘元)和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7.17億元)的涉案金額之和。該案曾被稱為內蒙古腐敗史上第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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