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鑫在法拉盛KTV外遭槍殺一案中,涉嫌買兇殺顧鑫的前老闆余清明(Qing Ming Yu,音譯)申請500萬美元保釋金;如獲釋,他願意配戴電子腳鐐在長島生蠔灣一棟八居室的家中監禁候審,不過,此動議周三(21日)遭法官否決。
2019年2月12日凌晨,31歲的顧鑫在法拉盛一家KTV門口,遭一名蒙面槍手伏擊,連中六槍身亡。今年5月10日,顧鑫的前僱主余清明被控僱用他的外甥尤佑(You You,音譯)殺人,當日拘捕、過堂時,法官下令將疑犯收押,認為其有逃跑風險、對社區構成威脅。
余清明的律師在8月29日提出,由七名擔保人和六處總價值370萬美元財產擔保的500萬美元保釋金計劃(500萬美元保釋金不等於真的交出500萬美元真金白銀),說余清明願意交出他和家人的護照,限制用手機,居家監視取保候審。負責此案的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認為,沒有甚麼保釋金計劃可以合理地保證余出庭,以及解除他對社區構成的危險,要求不得保釋他。
檢控官表示,顧鑫從余的公司辭職「自立門戶」成為余的競爭對手,並奪走余的兩個利潤豐厚的客戶。而余通過他的外甥尤佑僱用張哲(Zhe Zhang,音譯)和非裔槍手阿布雷烏(Antony Abreu)跟蹤顧,阿布雷烏最終在KTV外開槍打死顧。尤佑和張哲據稱分別從余那裏獲得16.5萬美元和3萬美元。
檢控官說,任何謀殺都是極其嚴重的罪行,而僱凶謀殺尤其令人髮指,證明被告對人生命的蓄意無視。更重要的是,國會也認識到僱凶謀殺罪的嚴重性,相應規定了最低限度的終身監禁。結果,巡迴法院往往發現「嚴厲的判決⋯⋯會增加(疑犯)逃跑的風險」。
余的律師在動議中辯稱,沒有證據表明余與尤佑、張哲兩人直接接觸。檢控官反駁說,根據尤佑給張的短訊,余策劃並定期檢查進度,例如尤寫道「我的舅舅詢問⋯⋯」「我剛遇到舅舅,得知(顧)的確切方位。」另外的信息表明,余可能在謀殺前在KTV與張碰頭,謀殺後曾兩次在佛教寺廟與外甥會面。
余辯稱,他在短訊發送前的幾個月裏一直住院,而且他那時已經民事起訴顧,他不可能策劃謀殺。檢方反駁說,計劃犯罪與住院治病或正在打官司,這三者間並不相互排斥,這個論點沒有說服力。
最後,政府提供的證據還包括余在謀殺案發生後向尤佑、張哲兩人匯款的證據。余辯稱這筆錢和房地產投資有關,政府不同意,指出沒有證據說明兩人有何商業關係,相反,尤佑最終把錢花在賭博和購買奢侈品上,而不是房地產投資上。
檢察官再次強調,余與中國保持著密切的聯繫,而中國與美國沒有簽訂引渡條約。雖然余清明已加入美籍,但仍有家人在中國,他從2010年至2018年至少回中國八次,他妻子在中國有兩套公寓;他本人可能與中領館或中國政府機構也有聯繫,包括先前他幫一名外籍人士獲得中國簽證。
執法人員曾在余家和辦公室搜到大量現金,據稱有30萬至50萬美元,房地產記錄也顯示,余清明在紐約市有至少四處房產。檢方說,余似乎有足夠的財力逃離,加上如果被定罪後逃避無期徒刑的強大動機,增加了他逃跑的風險。如果讓他取保候審,檢方的合作證人恐有安全風險。雖然余清明的兩把手槍、兩支半自動步槍和兩支霰彈槍已被沒收,但他的槍枝經驗表明,「如果他想武裝自己,他可以獲得武器」。
針對余提出的七名擔保人和六處總價值370萬美元財產擔保,檢方也都一一提出疑點。例如沒有一個擔保人年收入超過5萬美元,包括余的妻子和侄女在內的三人年收入均低於1.5萬美元。因此「放棄這些財產似乎是避免終身監禁的小代價」。即使他交出護照,他在多米尼加共和國還有親戚,近年來經常去那裏旅行。
法官Carol Bagley Amon聽取了檢方意見,最後否決了余清明的保釋申請,余隨後還押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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