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於11月16日凌晨,防暴警在旺角清場時,近距離向商業電台記者開槍,擊碎記者背囊內物品。及後,被襲記者就事件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投訴警察課於昨(18日)完成投訴調查後指,該指控無證據支持,將列為「無法證實」處理。

投訴警察課昨日表示,已完成該宗投訴調查,涉事警員當時多次要求記者離開卻未獲理睬,之後記者更觸碰一名警員手部並逃走。故此認為警員追捕,及發射海綿彈的行為並非不合理,由於在沒有證據支持指控下,列為「無法證實」。

另外,商台記者亦就警員當日以手推開記者手提電話,及強行拉低記者防毒面罩作出投訴。投訴警察課則稱,涉事警員否認指控,亦未有相關影片支持指控,因此兩項指控亦屬於「無法證實」。

商業電台得悉投訴結果後表示,已離職的當事人對結果感到遺憾,並質疑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與事實不符。商台重申,警方的調查結果與並非事實,將會要求警方覆核調查結果及交代。

2019年11月16日凌晨,防暴警在旺角清場驅趕抗爭者,並在一路口截查路人。有防暴警走向現場採訪的媒體,推撞記者,欲強行趕走記者,並大叫「你繼續影(拍攝)我告你襲警!」同時,現場防暴警不斷用強光照射記者。

一名穿記者標誌反光背衣、配戴記者證、頭盔印有商台標記的記者上前拍攝,立刻被警方推撞。該名警察大喝「拉(拘捕)他!」商台記者向後跑,一名持槍防暴警馬上衝上,近距離舉槍向記者後背開了一槍,擊中記者背囊。

該商台記者事後說,當時聽到背後一聲槍響,感到背囊被撞擊,其後發現背囊被打穿,背囊內的防催淚彈面罩等物品被射爛,並在現場發現一顆海綿彈彈頭,記者幸而未有受傷。

同日,商業電台發聲明強烈譴責警察的危險暴力行為,要求警方徹查,並對事件給予說明,強烈要求當局約束警察的違規行為,確保記者正常採訪不受干預,以及確保記者的採訪權利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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