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本月初收到第二輪消費劵,有調查發現惠康和百佳兩間大型超市,其貨品價格明顯上升。
民建聯比較兩間超市內,12款民生相關貨品兩年內的價格變動,發現第二期消費劵推出後,8月12日兩大超市的貨品價格,均比8月5日第二期消費劵推出前上漲。惠康在過去兩年的貨品價格升幅較大,已經加10.2%,在第二期消費劵推出後,增幅更達12%。百佳方面增幅較低,與兩年前比較,在發放消費券前增幅為4.4%,但發放消費券後升幅卻大增至9.2%。
如果比較發放消費券前後,惠康加價的幅度為1.6% ,百佳為4.6%。
調查特別指出,百佳所售的「嘉頓花生味威化200G」在電子消費券發放前,賣7.9元,但是一個星期後,在第二期消費劵推出後,加價逾一半賣12元。惠康售賣的「淘大金標生抽500ml」,消費券發放前賣11.5元,消費劵發放後賣16.5元,加價43.5%。總體而言,在第二期消費劵推出前後,12款貨品中,百佳有4款加價,惠康則有兩款。
另外兩間超市均有售賣的「灣仔碼頭韮菜豬肉水餃(180gm)」,在兩年內均加價近四成。2020年8月時,該貨品在兩間超市均賣17.9元,到2022年8月電子消費券發放前後,百佳已經賣24.9元,惠康賣25元。
建議參考外國 定義「優惠價格」
該黨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批評疫情緩解,但不代表商界可以調高日常必需品的價格「賺到盡」、「割市民荷包」,認為超市的舉動是抵消消費劵成效。
該黨的超市價格關注組指,有部分地區由房署管轄的屋邨超市商舖,由某一超市集團營運,建議房署除考慮「價高者得」外,處理相關租約時要考慮引入競爭,使市民可以「貨比三家」。
另外鑑於超市常以「優惠價」、「會員價」、「精明價」等名目作招徠,但實際價格有增無減,顏汶羽建議當局訂立統一價錢牌指引,亦建議參考澳洲及英國等地的法規,研究對「優惠價格」的規定,在標示減價時,必須說明「原價」,並建議競委會加緊調查及監察超市,有無合謀定價等反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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