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一家7年前遷入葵涌區一個120呎劏房,當時月租連水電費約5,600元,單位廚廁合一,如廁時屋內異味四散,令人噁心,故此不能同時煮食。該單位曾因鹹水管爆裂致家中水浸,更擔心當時正懷第一胎的太太出入有危險。程先生一家四口已遷至另一套劏房居住,他知道那套劏房至今仍有人居住,直斥本港劏屋問題離譜,「一開門就已經見到張床,你話人唔人道?」

96%認為獨立水電錶最重要

目前公屋平均輪候年期達6.1年,當局過去兩年雖有多項措施保障劏房戶,惟不少住戶仍要面對空間狹小、衞生差等問題。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繼2017年透過街坊投票選出「民間十大住屋標準」,在今年6至7月分別透過聚焦小組討論50項標準,並由202戶劏房戶投票選出30項十大標準「進階版」。

根據今次「進階版」標準,高達96%受訪者認為單位裝有獨立水電錶是最重要;78.2%希望租約及租單列明水電收費。另有88.6%認為廚房和廁所應分開;有77.2%認為業主應於租約列明維修責任及期限,以免業主拖延。

聯盟:租管形同虛設 應設專案小組跟進

聯盟成員勞洛豐表示,不少劏房戶的單位廚廁相連,更與睡床近在咫尺,進餐期間容易弄污床舖,引起衞生問題,亦有不少劏房通風設施不足,導致煮食油煙、廁所廢氣停留在室内,令室內環境衞生越趨惡劣。勞續指,調查中發現可見租戶十分渴望「有獨立水電錶」,不過當局目前只靠租戶舉報,沒有主動執法及提供援助,令住戶因害怕破壞與業主的關係放棄舉報,導致濫收水費情況仍然嚴重,租管形同虛設。

聯盟成員潘詠珊指,現時保障劏房戶的條例分別由不同政府部門管轄,彼此互不統屬,各家「自掃門前雪」,各個部門容易互相卸責,認為當局將來落實的條例或會越來越多,應成立「劏房專案小組」整合及協調各個部門工作,並深入研究劏房住屋環境,為當局提出意見及方案。她又促請當局參考世界各地,訂立住屋面積與設計標準,及立例規管廚廁必須分隔並有合適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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