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訪民丁德元,6年前因「擾亂單位秩序」和「妨害公務」罪被判刑,後上海市社保中心又以他曾被判刑而停發、追討其養老金,為此他一直申訴。

近日,丁德元因「妨害公務」案中的一些疑問,給上海市公安局維穩科寫了信,但是已過去了一個多月至今還未給予答覆。於是他將信件《在這案子中,究竟誰的信用出了問題?》發上網。

7月7日丁德元對大紀元記者表示,「7月6日下午6:20我接到浦東新區合慶派出所電話,警察問我:『你現在還在同xxx記者來往?』警察還告誡我:『維權要走正常途徑』。」

「我回答說:一、我從不認識哪一個是記者,我只是將自己的觀點與文章發在朋友圈;假如你們認為我的觀點與文章存在問題,你們可以問我,我負責解釋。二、你講『維權要走正常途徑』,現今還有維權的正常途徑嗎?早已經被堵死了。

「社保中心停我養老金,我認為社保中心所依據檔的內容與法律存在牴觸,由此,要求社保中心與法院審核這檔內容的合法性,但他們不理睬我,我該怎麼辦?我以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這難道不是一條正常的維權途徑嗎?但走得通嗎?」

丁德元表示,「5月27日以來,警察已四次找我談話,前二次面談,後二次是電話。談話內容主要還是為我手機上發東西的事,可能是《在這案子中,究竟誰的信用出了問題?》這類信件刺激了他們,丟了他們面子吧。」

2020年以來,市社保中心以丁德元「被判刑」為由停發、追討、剋扣其養老金。

一份向丁德元追討已發養老金的告知書內容如下:「因你存在被判刑的情況,(「擾亂單位秩序罪」)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自2016年10月24日至2017年12月23日;「妨害公務」罪有期徒刑2年6個月,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故相關期間你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我(社保)中心已調整你的養老金水準。」

告知書中還對其服刑期間所領的139,271.9元養老金(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多領取養老待遇以及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養老金差額部份),要求他於收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至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還手續。

告知書還稱,「逾期不來的,將從後續發放的養老金中逐月抵扣直至全部退還。同時將其相關情況納入國家和本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

丁德元說,「看了告知書最後那句『同時將你的相關情況納入國家和本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後,我不由得對社保中心停發、追討、剋扣我養老金的過程及做出這一系列行政行為的起因進行了回想,追根溯源後我不由得要問:這其中究竟誰的信用出了問題?究竟應將誰的不誠信狀況納入國家和本市公共信用資訊平台?」

記者撥打上海市社保中心電話,詢問養老金被停發問題,工作人員要記者撥打12333。記者再撥通12333(與12345合併)後進入語音選項,接著選人工服務,但是始終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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