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署昨日推出「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平台及種子)」,合資格科研項目可獲得資助或支援。計劃涵蓋的項目分為2種,包括具商品化潛力的「平台」項目,需至少獲得成本額一成的商業贊助;具前瞻性的「種子」項目則不必贊助,研發中心及其它機構有機會分別獲發280萬元及140萬元的資助。
當局表示,計劃即日起接受申請,直至今年9月3日。期間只會接受1次申請,不過研發中心則可以全年申請。無論是「平台」或「種子」項目,當局收到申請後會進行甄選,再受委員會評審,評審準則有「創新及科技內容」、「技術能力」、「財務因素」等。
「平台」項目是以產業為本,並具商品化潛力的應用研發項目,項目最長期限為24個月,同時要至少獲得1間公司贊助項目總成本的一成,以表示業界對項目有興趣。但避免利益衝突,該公司不能作為項目的機器設備或服務提供商。
「種子」項目為具探索性及前瞻性的項目,項目最長期限為18個月,無需公司贊助。資助額按機構類型分為兩種,研發中心如「汽車科技研發中心」、「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等最高可獲280萬元資助;本地公營科研機構如本地大學、職業訓練局、生物科技研究院等則可獲最高140萬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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