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揭露北京市公安局一名警官詐騙海外華人的影片日前在網上流傳。《大紀元》近日採訪到當事人張雪怡。
她講述了多年前曾借錢385萬元給北京市公安局下屬某公司,在法院調查、取證、審理和裁定還款後,以該公司名義借錢、現仍在公安局上班的借款人至今不還錢。而法院以他是公安人員,身份特殊為由不對其採取司法措施。張雪怡希望透過媒體揭露中共公檢法司警的背後黑暗。
「這是一起由我的朋友郝衛東親自策劃,北京市公安局警官呂嵩直接參與、北京市公檢法司包庇的、對我的詐騙案件。」定居加拿大的張雪怡6月24日對《大紀元》說。
張雪怡出生在北京,小時候隨全家移民香港,幾年後移民加拿大。當中國的房地產炒得很火時,不擅長社交的張雪怡選擇了只與經紀打交道的房地產投資。
事情經過
015年11月底,張雪怡安排了去北京一周的旅程。在京期間的某一天,與張雪怡有十多年交情的郝衛東帶著他的朋友呂嵩一起請張雪怡吃飯,但直到宴請完畢,張雪怡只知道郝衛東的朋友叫小呂。而在張雪怡離京的前一晚,正收拾行李的她突然又接到郝衛東要求見面的來電。
見面之後,張雪怡再次見到那位小呂。小呂這次主動出示了他的警官證和身份證,並自我介紹他叫呂嵩,畢業於華南大學電子工程系,是北京市公安局網絡安全部門的警察,主要從事防止和阻截有人用高科技入侵網絡以竊取信息的工作。
呂嵩接著表明了來意,稱最近他們單位(北京市公安局)下屬的一個三產高科技公司因新上馬的項目申請貸款審批周期長,而年底公司回款難,目前資金周轉困難,想向張雪怡借錢應急,並保證「貸款一批馬上還。」
張雪怡問呂嵩,市局怎麼派他出來借錢,呂嵩表示,他負責直接監控這個公司的運作,「公司註冊資金1個億,成立7、8年了,經營良好,我本人和我們單位(市局)對這公司的帳目一清二楚,能夠掌控。」
「呂嵩當時的意思是以市局公安警察身份代表公安局替這個公司借,」張雪怡說,「呂嵩如果以個人名義不可能借到我的錢,原因一是剛認識,二是不了解還款能力。而且,我覺得,誰要敢用公安局名義騙錢是自毀前途。」
當時,一旁的郝衛東重複著呂嵩說的話,並承諾做他的擔保人。張雪怡曾在2013年時聽郝衛東說過他名下有一套市值約700萬元兩居室的自住房,認為他有資格做擔保,她說,「有多年的朋友做擔保,市局還不了錢讓擔保人還,可以說無風險。」
雙方當時約定借款期暫定6個月。由於張雪怡做房產投資隨時用現金,她向呂嵩表示,希望到時能提前收回借款。呂嵩答應,只需提前10天或半個月通知郝衛東就可以還錢,並反覆強調他們是短期借款,「可能2-3個月後就可以還款」,並主動要求「正式履行手續。」他當即寫了借條,並與郝衛東共同簽字。
張雪怡表示,第一次被單位借錢,以為單位派個人出示工作證寫個借條就行,「那個時候對於他是警察的信任,並未去對公司做調查。」2015年11月30日第一筆借款後,郝衛東又於2016年1月16日發微信給張雪怡,向她借錢,
「第一筆就是呂嵩以單位名義借,所以郝才會這樣寫,這個借款我是沒借的其中一次,因為沒有闡明與市局的關係。」
據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民事調解書,呂嵩先後5次從張雪怡處借錢,5筆借款總計385萬元。借條具體時間分別是:2015年11月30日,借款250萬;2016年2月5日,借款50萬;2016年4月29日,借款50萬;2016年8月11日,借款15萬(雙方沒簽借條);2016年9月9日,借款20萬。
刑事案辦成了民事訴訟案
雙方第一次簽完借條後,呂嵩要求加了張雪怡的微信,互留了電話,呂嵩還將工作證及身份證拍照發給已回加拿大的張雪怡,讓她好好保存。「當時呂嵩沒有給我看警官證背面,說背面是個人私隱,我也基於這個原因沒有要求看背面。其實,背面就是他的部門名稱。」張雪怡說。
2016年下半年閒,身在海外的張雪怡開始懷疑,她想既然公司屬於市公安局,為何貸款還沒審批下來,「那時我也需要現金,於是要求收回借款。」可在張雪怡每次找郝衛東幫忙向呂嵩催款時,郝衛東都回覆說正在努力積極的辦理,「我抓緊,就這兩三天。」
2017年的4月8日,張雪怡收到郝衛東發來的照片,郝衛東解釋,照片是呂嵩正在跟那個三產公司負責人談向張雪怡還款的事。8月21日,張雪怡又收到郝衛東發來的幾個影片,影片顯示,呂、郝兩人正向那個三產公司負責任人落實對張雪怡還錢的事情。影片中,那個所謂的公司負責人還向張雪怡表示道歉,並承諾還款日期。
但承諾並沒有兌現。而呂、郝二人又以各種方式推諉。呂嵩先後謊稱,郝因為幫張雪怡追債,把公司負責人打傷,後被拘留,事情要等郝放出來才能解決。
在張雪怡要求呂嵩代表的北京市公安局還錢時,呂嵩在微信回覆中沒有反駁市局借錢之事,他寫道,「現在我單位下面的公司體制改革了,已經跟我們單位沒有關係了」。張雪怡詢問是甚麼時候的事,呂回覆,具體時間記不清了。
2017年10月,張雪怡飛到北京,經調查,發現擔保人郝衛東當時並沒有因打人被拘留,而是在2017年7月16日,因賭博被月壇派出所拘留一星期。之後,張雪怡通過其它渠道還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下屬三產企業幾年前就被取締了,她懷疑自己遭到詐騙。
2017年10月30日,張雪怡打電話給北京市東城分局刑警隊報案,表示有網安部門的警察以市局名義借錢不還。當時值班警察答覆,「詐騙要符合假身份假事由兩個條件,缺一不可,你要追款就民事訴訟,我們立刑事案件只抓人辦案,別的不管。」
之後,張雪怡聘請了律師,她聽從了一個律師的建議,決定以民事訴訟起訴呂嵩和郝衛東。11月15日,張雪怡向北京市朝陽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追討本金385萬和截至當日以月息2%計算的60多萬利息。
張雪怡同時還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控告。11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紀檢李姓警官打電話給張雪怡,表示他已看過張雪怡提交的借條和舉報材料,並說「利息不高,考慮到警民關係,盡力幫我要,並要求呂嵩怎麼承諾的就怎麼還,正義凜然。」
「那時候才明白,這件事情是郝衛東策劃的,呂嵩、郝衛東兩人都是個騙子。」張雪怡說,「其實,我後來也發現,我的借款案律師並沒有給我一個正確的法律建議,導致案件由刑事案辦成了民事訴訟案。」
公安局刑偵紀檢官員有意包庇 呂郝二人財產轉移
在這次電話中,李警官要求張雪怡跟呂、郝二人保密關於紀檢與她接觸之事;張雪怡怕呂、郝二人財產轉移,同時要求李警官保密她已正式向法院起訴二人之事,李警官一口答應。
11月29日,李警官又打電話給張雪怡,要求她去紀檢處面談。在紀檢處,李警官、周春晨、韓博宇3位警官接待了張雪怡和她的律師。李警官在詢問張雪怡的律師有沒有起訴、在哪個法院立案等信息後,拒絕律師在場旁聽面談。
面談中,張雪怡質疑呂嵩是不是網絡安全部門的警察時,得到周春晨「也算是」的回答。之後,張雪怡通過其他渠道獲知,呂嵩實際上是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警犬隊的警官。
張雪怡向3位紀檢人員闡述了她從借款到追款的過程,並表示要考慮追加市局為被告之一,她還表示,如果紀檢解決不了,她會向上級部門再舉報,向媒體曝光。周春晨表示,「我們不關心國外的媒體,我們只關心國內的媒體。」
張雪怡說,周春晨在做筆錄時有意漏字,他在記錄她重複呂嵩的話「現在我單位下面的公司體制改革了……所以這個事情跟我的單位沒有關係了。」中漏掉最後一個字「了」,就把市局與這個公司以前與她有關係,變成了沒有關係的說法,「他們就是想撇清與公安局的關係。」在張雪怡指出周春晨改正後,周春晨不讓她對這份筆錄拍照、保存。
張雪怡表示,在這次面談離開後,她獲得了這3位紀檢警官的私下對話。對話中,韓博宇抱怨她找了紀檢委,周春晨則壓低聲音對韓說:「這都不叫事,萬一呂嵩不還呢,你不是得過關嗎。」隨後,李警官命令周春晨「你明天去一趟朝陽法院。」
張雪怡說,有公安系統內的資深官員對她解釋了周春晨當時講這句話的含義是,即要將此事件上報給公安部對呂嵩的處理結果,又要隱瞞市局的從業人員中有詐騙犯,「包庇呂嵩就是包庇他們自己。」
然而,公安局刑偵紀檢李警官並沒有替張雪怡保密,在張雪怡回到加拿大後,他找過呂嵩,呂嵩承認欠張雪怡的錢,但李警官卻告知了呂嵩關於張雪怡已起訴呂、郝二人一事。
2018年1月10日,張雪怡收到朝陽區法院民事裁定書,凍結呂嵩人民幣810.89元;凍結郝衛東人民幣734.47元,「感覺二人財產已成功轉移。」張雪怡說。
北京時間1月15日,張雪怡打越洋電話給李警官,質問他為甚麼沒有保密他們之間的約定,導致呂、郝二人財產轉移,李答非所問「你不是告訴我已經起訴他們了嗎。」
電話中,李警官表示,他也找過郝衛東,稱實際是郝用了張雪怡的錢。張雪怡追問錢的具體去向,李警官卻拒絕告知。張雪怡又問呂、郝二人給她的影片裏,向她許諾馬上還錢的男人(所謂公司負責人)是不是跟市局有關,李回答說不認識那人,還在調查。
張雪怡認為,「呂嵩如果沒有虛構事由,借款人應該是郝衛東,正因呂嵩虛構了事由,就必然虛構了身份,因為警犬隊與公司無關。紀檢當然知道市局沒有下屬公司,因此很清楚呂嵩虛構事由虛構身份詐騙,但對呂嵩以違紀處理,連帶包庇了郝衛東。」
強制執行案中的阻力
張雪怡表示,這個案子經歷了借款案和強制執行案。借款案以法院調解結束。據2018年3月30日朝陽法院的調解書,規定呂嵩需在2018年10月30日之前1次性還款370萬人民幣。若到期不還,從2018年10月31日追加80萬人民幣違約金,並從2018年11月1號起計算未還款部份的24%利息,直到全部還清。
然而,張雪怡沒有在期限到期時閒(10月31日前)收到還款,她用微信聯絡呂嵩,呂已刪除她的微信。2018年12月5日,北京朝陽法院受理了張雪怡的強制執行案。但該案在執行過程中受到不少阻力。
由於被告呂嵩的銀行賬戶流水信息與本案及執行有重大關係,2019年5月,張雪怡新聘的律師申請並獲批法院對銀行調查令,但在執行時被銀行方以個人私隱為由拒絕調查。
律師向朝陽區法院法官梁志紅反饋並請梁志紅親臨銀行調查,遭到梁志紅拒絕,梁志紅說,法院只查詢銀行賬戶餘額並扣劃,法院不能直接去查呂、郝兩人銀行交易紀錄。
張雪怡的律師依據呂嵩是北京市局警察,且收入由市局發放,要求法院查核呂嵩的工資卡,但梁志紅團隊的書記員劉琦卻說,呂嵩單位說,現在沒有這個警員了。但張雪怡通過其他渠道調查後得知,呂嵩依然是市局警察。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律師申請了對被執行人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但法院回覆,無法給公安局出具協助執行的公函,公安人員職務特殊,不能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而依照中國民事程序,公安人員身份不是享有特殊權利的依據,可以對公安人員司法拘留,如果符合條件,法院也有權查銀行交易紀錄,只要提出申請且與案件有關。
從強制執行立案到現在,已經3年半,法院說查不到呂嵩的工資卡,依然拒絕採取法律行動。張雪怡的律師明確告知張雪怡,本案受到外部干擾並表示案件辦不下去了。「我看到的是朝陽法院和刑偵紀檢聯手糟蹋法律。」張雪怡說。
寄出271封投訴信
從2018年底至今,張雪怡給市局上級單位,包括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中央紀委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等17個部門寄出271封投訴信,控告包庇犯罪的上述人士和單位。
期間的2020年1月,北京市局刑偵紀檢一位姓曲的警官用電郵聯絡了張雪怡,張雪怡從電話中得知她的信又被轉到刑偵紀檢。不過,曲警官的目的只是想了解呂嵩給領導送禮的事,而不涉及張雪怡案。
在遭到張雪怡的拒絕配合後,曲警官將此事轉到東城分局刑偵支隊,由劉鵬(音)警官接案查辦。劉警官立了刑事案並展開調查。劉鵬對張雪怡表示,他已找過呂、郝兩人,但這兩人不承認以市局下屬公司名義借錢,呂嵩也不承認他曾自我介紹是網絡安全部門的警察,還說郝衛東很早以前就帶他認識了張雪怡。
「退一萬步講,假設郝衛東很早以前帶呂嵩認識了我,呂嵩不可能幫我10幾年的朋友郝衛東向我借錢,郝衛東幫呂嵩借才符合邏輯,辦案人員應該知道,說不通的事都是假的。」張雪怡說。
不過,劉鵬對張雪怡也表示,如果呂嵩當時自我介紹是在警犬隊工作,張雪怡不可能借錢給他。劉鵬還問張雪怡為甚麼當時沒報警,並否定2017年張雪怡報警時「要追款就民事訴訟,立刑事案只抓人辦案」的警方說詞。言外之意就是,如果當時報警,立了刑事案後,可以抓人辦案又可以追款。
「中國的法律怎麼可以這樣,同一個部門,對待同一件事,不同的刑警有不同的說法,沒有統一的法律標準,等同沒法。」張雪怡說。
在這次通話中,劉鵬明確表示,事件時間太長了,辦案「有難度」。2020年9月16日,張雪怡最後一次與劉鵬通話,電話中,張雪怡再次向劉鵬闡明了她被呂、郝二人所詐騙的觀點:
「我跟呂嵩剛認識,沒有交情,呂嵩不以市局單位名義向我借錢,根本借不到,如果呂嵩說是警犬隊的同樣借不到,也就是說,呂嵩在借錢過程中虛構了借錢事由,虛構了他的身份。另外,呂、郝二人都向紀檢承認是郝用了我的錢,而且,紀檢也清楚,市局下面根本不存在呂嵩說的高科技公司。」
這次通話的最後,劉警官希望張雪怡跟他保持聯絡「也許有新進展」。然而,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20日,張雪怡多次致電劉鵬,始終找不到人。
張雪怡再次用郵件聯絡曲姓警官,並再次重申呂嵩虛構借錢事由和虛構身份以單位名義騙錢的事實。6月24日,張雪怡給曲警官打通電話,曲警官表示,在1、2個星期內讓劉警官聯絡張雪怡,但時至今日,了無音訊。
2022年7月2日,記者分別致電在北京的呂嵩和郝衛東。呂嵩電話多次撥通,但始終沒人接聽。郝衛東在接聽記者的電話中承認向張雪怡借錢一事,「這個東西都已經經過了法院判決了,正在履行當中,這與你有甚麼關係呀。她說的都不是事實。」記者表示,希望他能說出事實,郝衛東回答說,「我不講,我不願意講了。你不要再給我打電話了。」隨即掛斷電話,不再接聽。
截至發稿前,記者也曾多次致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紀檢處電話+86-10-83996680,但電話撥通後卻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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