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全國公安系統正在經歷一次大幅度人事調整。近期,九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的第一把手發生變動,另有一些省區市的公安廳(局)其他官員被調離公安系統。
北京市公安局人事變動
5月25日,公安部官網更新顯示,北京市副市長、公安局長亓延軍,已兼任公安部副部長。
亓延軍是公安部黨委書記、常務副部長王小洪的老部下。王小洪任河南省公安廳長時,亓延軍任河南省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王小洪調任北京市公安局長後,亓延軍調任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總隊長、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小洪辭去北京市公安局長後,亓延軍接任北京市公安局長。
中國大陸前知名記者高瑜5月2日在推特發文披露,北京市公安局把50多名局處級官員清除出公安隊伍。北京市委組織部對接收被清理人員的單位有「不能進機關、不能管人財物、不能提拔使用」等「三不」要求。
被清除出公安系統的官員包括:北京警察學院黨委書記高岩、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總隊長王毅、經偵總隊總隊長石佔平、平谷分局政委王宇俠、順義分局政委車岩、大興分局政委劉鵬、海淀分局副局長王身宇、通州分局副局長郭平、大興分局副局長曹國棟等。
江蘇省公安廳長變動
5月,李耀光被任命為江蘇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
李耀光也是王小洪的部下。2017年6月,時任北京市公安局長王小洪,提拔六名中層警官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級官員,李耀光是其中之一,任北京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9年,王小洪提拔李耀光任北京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正局級)、副局長。
李耀光任江蘇省公安廳長之前,江蘇省公安系統已遭多次清洗。隨著原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王立科落馬,原公安廳刑偵局局長羅文進、原公安廳二級巡視員王永生、原公安廳副廳長陳逸中、原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左鎖粉、原公安廳副廳長程建東等,相繼落馬。
天津等地公安廳(局)長變動
近期,天津、河北、遼寧、湖南、安徽、甘肅、內蒙公安廳(局)的一把手也發生變化。
前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長衡曉帆,調任天津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前中紀委國家監委駐公安部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劉文璽,調任河北省副省長、公安廳長;前公安部辦公廳主任黃瑞雪,調任甘肅省公安廳長;前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黨委書記鄭藝,調任遼寧省副省長、公安廳長;湖南省副省長王一鷗,兼任湖南省公安廳長;前河北省邢台市委書記錢三雄,調任安徽省副省長、公安廳長。
鄭藝、王一鷗、錢三雄無公安工作經歷。錢三雄僅在2015至2017年短暫擔任浙江省溫州市政法委書記。
前天津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董家祿,調任貴州省副省長;前安徽省副省長、公安廳長李建中,調任湖南省副省長;前湖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許顯輝,調任廣西自治區副主席;前江蘇省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暘,調任山西省副省長;前河北省副省長、公安廳長劉凱,調任吉林省副省長。
從目前董家祿、李建中、許顯輝、劉凱作為副省長承擔的工作看,他們不再擔任公安領導工作。
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余平輝、山東公安廳常務副廳長丁冠勇、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范玉龍、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毛寶鋒、蘇州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江海、太原市公安局長葛波蔚等,相繼被調離公安系統,轉崗其他機構。
原甘肅省副省長、公安廳長余建,已調黑龍江省工作,具體職務待公布。內蒙古公安廳長暫缺。
另外,原公安部副部長林銳,調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兩大原因
近期中共公安系統人事大變動的原因主要有二:
第一、確保習近平在二十大上「三連任」
習近平正在謀求二十大上「三連任」。為此,習在竭力掌控「槍桿子」(軍權)的同時,也在竭力掌控「刀把子」(政法),以便「槍桿子」和「刀把子」為他保駕護航。
過去20多年裏,公安系統長期掌控在江澤民、曾慶紅提拔重用的親信手中。在現任公安部長趙克志之前,賈春旺(1998-2002)、周永康(2002-2007)、孟建柱(2007-2012)、郭聲琨(2012-2017)四任公安部長,都是江、曾人馬。趙克志不屬於江、曾派別,也不是習的親信。因此,從公安部到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江、曾派系人馬居多。
習上台十年,公安部副部級以上高官全部更換。去年11月19日,習的親信、公安部常務副部長王小洪,接任公安部黨委書記之後,事實上成為公安部的第一把手。從此,王小洪成為習掌控公安系統的總操盤手。上述一系列人事變動,應該都是王小洪主導的。
如果不出意外,王小洪將接替趙克志成為國務委員、公安部長。
在公安部高層已更換完畢之後,王小洪現正致力於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的一把手成為與習核心「保持高度一致」的人。目的是期望他們在二十大前「助習維穩」和二十大之後「助習固權」。
第二、防止發生倒習「政變」圖謀
1月24日,公安部黨委書記王小洪主持召開「肅清孫力軍政治團夥流毒影響專題會議」,宣布成立「公安部肅清孫力軍政治團夥流毒影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4月落馬的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被中紀委認定為「政治野心極度膨脹」;「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夥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公安部長趙克志據此提出了「孫力軍政治團夥」的說法。
到目前為止,已確認的「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有:原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原上海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龔道安,原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鄧恢林,原山西省副省長、公安廳長劉新雲,原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原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司法部長傅政華。
已落馬的原公安部副部長、國家安全部紀委書記劉彥平,原遼寧省副省長、公安廳長王大偉,已有7個月沒有公開露面的原公安部副部長、中紀委副書記劉國金,已被免去全部職務的原廣西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曾欣,原江蘇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羅文進等,也可能是「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
孫力軍的被公訴的罪名之一是「非法持有槍枝」。據旅居澳洲的法學家袁紅冰向大紀元披露,孫力軍家裏儲備了很多槍枝。據知情人說,就像個小軍火庫一樣,隨時可以裝備一個排的兵力。
據中紀委開除傅政華黨籍的通報,傅政華的「十大罪狀」之一是,「長期違規領用和攜帶槍枝,形成嚴重安全隱患」。
2021年9月14日,大陸媒體發表《鐵拳砸向利令智昏者》一文,爆出原江蘇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羅文進,欲對「國家主要領導人」圖謀不軌的消息。
「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從中央到地方,都是佔據要害地區、要害部門的實權派,加上手上都有槍。中紀委稱,孫力軍「毫無道德底線」,傅政華「對紀法毫無敬畏」,王立科「政治上毫無原則」。這樣一夥人聯手犯上作亂,後果無疑是相當嚴重的。
治標不治本
無論是公安部副部級以上高官全部更換了,還是上述公安系統的一系列人事變化,都是治標不治本之舉。
2001年至2021年,20年內,遼寧省公安廳共有四任廳長——李峰(2001年至2002年),李文喜(2002-2011),薛恆(2011-2013),王大偉(2013-2021)。至2021年,這四任廳長全部落馬。
內蒙古公安廳前後兩任廳長——趙黎平因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等,被執行死刑;馬明因受賄1.57億餘元被判無期徒刑。馬明落馬前後,內蒙古公安廳有四名副廳長被查,一名副廳長自殺。被查的四人是:孟建偉、趙雲輝、王來明、張效敏;自殺的一人是: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長李志斌。
從遼寧省公安廳和內蒙古公安廳的腐敗情況看,兩地公安系統已經爛透了。這兩地公安廳的腐敗情況,實際上,是全國公安系統腐敗狀況的一個縮影。
從已經被查辦的公安高官看,個個都是一路腐敗一路被提拔重用,無一例外。這表明:問題不僅出在個人身上,而是體制的腐敗、制度的腐敗、整體的腐敗。
結語
中共二十大前公安系統的人事大變動,或許在一段時間內有一定作用,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是揚湯止沸。
自從江澤民以「腐敗治國」以來,中共的腐敗之癌已經從上到下從裏到外蔓延開來了,已經無藥可醫了。
無論換多少人,中共腐敗的癌細胞將迅速複製出更多的腐敗份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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