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日就是六四事件33週年,是《國安法》生效後第二個,亦是支聯會解散後首個六四周年。本港新政治形勢下萬馬齊暗,多名民主派人士均先後表示無意舉辦六四集會,連天主教香港教區亦不舉行六四追思彌撒。然而,警方卻率先稱網上有人宣傳、鼓吹他人當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警告市民切勿參與,甚至暗示當日或有恐襲風險。當被問及網上訊息來源,警方僅稱「不會幫他們賣廣告」,又指當日將會調派適當人手,不過基於行動安排,詳細人數不會公開交代。

隨著支聯會解散,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還押,新政治形勢下,多名民主派均透露今年沒有申請維園集會。民協主席廖成利指,當日僅會約兩、三名黨友「談一下天」,以自己的方式記住歷史;而新思維主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則稱,需要在立法會提出重啟政改動議,「故未能提出有關六四的議案」;天主教香港教區更直言,基於前線同工以及部分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委員,對於舉行六四追思彌撒是否觸犯《國安法》而感到顧慮,因此決定不會如去年般舉行。

警方今日(2日)下午突然召開記者會,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宣稱,警方留意到近日有人透過不同途徑,包括互聯網及社交媒體,宣傳、鼓吹或煽動他人當日到維園一帶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指,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收到任何公眾集會舉行通知,但留意到網上出現相關宣傳、鼓動情況,故此呼籲市民切勿參與。

廖珈奇又提到,每年6月4日維園附近一帶都會出現「大量人群聚集」,去年警方基於疫情原因禁止相關集會舉行,不過當日仍有不少市民聚集,並且援引法庭就著前年六四集會判例,指出被告被判監4個月至10個月不等,揚言不論有否使用武力,並非考慮因素。

廖珈奇進一步就「集結」一詞作定義,形容集結意即「聚集、聚在一起」,即使自己一個也好,只要身邊有其他人身處同一地方,大家擁有共同目的,表達一些訴求,已經成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一分子。他更表明,未經批准集結並非局限在同一個地方,根據法庭判例,即使某些人士當時並非身處現場,只要透過任何途徑鼓動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活動,同樣有機會被視作參與非法集結。

他特別關心現時仍有數百宗確診個案,《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仍然生效,根據法例,所有4人以上的群組聚集都被禁止。不過他稱,「若然一般逛街、看電影、吃晚飯、購物其實絕對不會出現問題。」

廖珈奇亦特別提及,警方日前在黃大仙東頭邨拘捕了一家三口,在他們寓所檢獲爆炸品,並且將其拘捕。他語帶雙關稱,「會不會有一些恐襲風險,警方非常留意。」不過,對於案件與六四集會的關係、有否證據,他僅稱「希望能有準確情報,在發生前惟有盡力預防、避免、阻嚇、偵查事件發生。」

翻查報道,31歲男電腦技術員被指曾在網上發佈煽惑襲擊警員及法官等留言,他與父母一同被捕,並在住所房間及一間迷你倉檢獲大約30公斤爆炸品的原材料及工具,男電腦技術員現時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爆炸品罪,還押候訊。

當被問及有關網上號召訊息來源,廖珈奇亦同樣拒絕透露,僅說「不會幫他們賣廣告」。他又補充,難言網上悼念是否屬於違法,假如有人藉此煽惑他人到達某個地方進行集體悼念,事前並無通知警方,亦有可能觸犯未經批准集結罪名。

至於現場記者提到,倘在家中燃點蠟燭作出個人悼念有否法律責任,廖珈奇則表示「看不到這行為觸犯甚麽法例」,呼籲毋須過度擔心、揣測警方行動。

廖珈奇稱,警方當日將會調派適當人手,不過基於行動安排,詳細人數不會公開交代,僅指警方「會有足夠警力」。他亦補充,警方一直有與相關部門探討可行方法,嘗試一切辦法避免違法行為發生,未有正面回應會否如去年般引用《公安條例》封閉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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