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於中上環一帶發生的警民衝突,有15名男女被控「暴動罪」,案件早前已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原定今日(9日)判刑,但由於荔枝角收押內出現一宗初步確診個案,本案還押中的9名被告均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故今日無需出庭,法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2月21日判刑。

本案本屬區域法院案件,但今日卻安排到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今早有6名被告到庭,包括5名女被告及一名案發時17歲的男生,他們因早前承認控罪而獲准保釋。但由於荔枝角收押所內的初步確診個案與本案其餘9名男被告屬密切接觸者,須強制檢測,因此9人並無出庭,其餘被告則不認罪。法官練錦鴻就早前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聽取求情陳詞,原於今日判刑,但他將案押後至2月21日。

2019年7月28日的中上環警民衝突案,共有44人被控暴動罪,之後分成3案處理,這次審理的是其中一宗涉於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交界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的17人案件。當中有兩名被告甄凱盈及廖天駿已經離港,故本案被告餘下15人。

其中被告張雯曦另涉藏有一支雷射筆及一個無線電通訊器,她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但被裁定罪名成立,同案另一被告何柏耀早前已承認暴動罪。

不認暴動但判罪成的被告包括陳偉林(22歲)、陳澤峰(23歲)、布紫晴(女,25歲)、梁志鵬(21歲)、楊位醒(32歲)、彭雨彤(女,21歲)、劉耀銓(29歲)、廖頌賢(31歲)、陳永琪(女,29歲)、林皓正(23歲)、廖紫婷(女,20歲)、李樹樺(22歲)、胡嘉俊(22歲)及張雯曦(女,20歲)。

法官練錦鴻稱,根據各被告的參與程度作刑期考慮,由於15名被告的刑期有分別,認為一次過判刑較好,因此將案排期2月21日再處理,他坦言是次情況「好唔令人滿意,我都唔想再搞」,又指目前疫情嚴重,唯有「摸著石頭過河」,儘量做好。@

案件編號:DCCC 8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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