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中共七十周年建政前夕,一天內曾發生時任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蘋果日報》記者及申請10.1遊行的法輪功學員同日被襲擊事件,震驚各界。歷經兩年多,雖然襲擊法輪功的幕後主謀和兇徒未落網,其中一名涉在現場監視受害人的三合會成員前日(26日)被判2年9個月。
香港法輪佛學會歡迎法庭判決,認為彰顯善惡有報、懲惡揚善的人間正理。但強調真相還未查明,法輪功學員長期遭受中共迫害,今次事件也是中共有組織策劃、幕後指使和操縱,呼籲各界繼續調查真相,將兇徒繩之以法。
目前在海外、當年遭襲擊至頭破血流的受害者廖女士也首次在判決後接受採訪,曝光多年來她遭到中共特務跟蹤及恐嚇經歷。
法官:涉有組織、有計劃襲擊 重判有阻嚇性
案件由去年10月4日開審,歷經約四個月的聆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裁決被告柯衍湛「有意圖而傷人」罪成,今年1月26日判他即時監禁2年9個月。
法官指,有意圖而傷人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本案是有組織、有預謀、有計劃的襲擊,有人負責指揮,有人在警署監視受害人,有人負責施襲,有人開車接載兇徒離開。兇徒持類似警棍物體襲擊受害人頭部,可見有意圖對受害人造成嚴重傷害。受害人遇襲後,頭部傷口長達4至5厘米,入院縫了5針,大腿內側瘀傷。這些均是加重判刑的因素。
辯方大律師求情說,被告以為「睇水」(把風)並不嚴重,低估了犯案的嚴重性。法官則說,雖然被告比起主謀和施襲兇徒刑責為輕,但與其他參與者並無分別,應判處有阻嚇力的刑罰。
截查懷疑襲警者 警員意外捉到把風者
被判罪成的柯衍湛今年22歲,他和同案的兩名被告,均在同一酒吧工作,柯又是三合會成員。在襲擊事件發生前,柯在長沙灣警署附近徘徊。拘捕他的警員作供稱,當天附近葵涌曾發生襲警事件,「因擔憂同事安全」,懷疑他在警署外徘徊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截查。
柯被帶回警署後,不到一小時即發生襲擊法輪功學員案。警員在柯衍湛手機內發現兩張受害人的照片,他手機內的WhatsApp群組和對講程式Zello在案發時收到可疑訊息,包括「長順街地鐵站」,「target(目標)出來」。法官指,訊息與受害人遇襲的時間、路線吻合。
另外兩名被告陳嘉明及王述杰也因為在警署附近徘徊,被其他警員在案發前截查。他們的電話號碼也在可疑WhatsApp群組內,但控方沒有提供兩人的手機資料作為證據。法官引述判例指,不能單憑柯衍湛手機內的證據將另外兩名被告定罪,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不過法官指出,陳嘉明同樣行為可疑,不排除也參與了監視廖女士。另外,王述杰在襲擊次日即離港前往大陸。
代表柯衍湛的大律師一度聲稱受害人廖女士沒有出庭,不排除遇襲是「自編自導,騙取賠償及同情」,法官駁斥他說法毫無理據,指廖女士頭頂傷勢嚴重,質問「怎麼會故意令自己脆弱的頭部受到如此重擊?」
受害人傷勢嚴重 一年後仍疼痛
受害人廖女士遇襲後,中共國安多次威脅她在大陸的家人說「要來香港拘捕她」。因擔心安全,次年她移居海外。她對本報表示,頭部傷口一個月才勉強癒合,遇襲後一年仍感痛楚,目前已經康復,如果不是她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比以往健康,後果不堪設想。
她憶述,2019年9月24日,她在長沙灣警署與警方開會後。她與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離開警署後,正打電話,突然有兩個黑衣人衝向她,一人打頭、一人打身體。她遇襲後遍體鱗傷,全身瘀血發紫,頭部血流不止。
在法輪功遭到中共迫害後,廖女士多次代表香港法輪功向警方申請遊行集會。她指,中共特務多年來一直跟蹤、恐嚇她。每當法輪功學員有活動,她出行、搭車都有人跟蹤,每日24小時接到騷擾恐嚇電話,連家人也受滋擾。為了家人安全,她多年不敢回家。
在2016年7.20法輪功反迫害周年集會上,廖女士被當頭淋紅油,隨後中共特務又打電話恐嚇她:「你不要繼續搞活動,你繼續搞活動,下次就不是這樣的下場」,「再搞法輪功活動就對你不客氣,對你下狠手」。2019年遭到襲擊後,她仍然頻密遭跟蹤、接到恐嚇電話,最終她擔心人身安全,決定離開香港。
多年來堅持在香港申請反迫害遊行集會,廖女士表示自己並非願意「出頭」,只是為被中共無辜迫害、被活摘器官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她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為何不可以為法輪功講一句公道話?」她強調,法輪功的活動都是合法的,得到了警方批准和協助。
受害人曾提供兇徒車牌 查錫我籲警全力追查
廖女士也透露,當日她被襲擊時,同行友人記下接載兇徒的車牌號碼,提供給警方,警方也取得了她被襲擊地點的閉路電視。事隔半年後,警方曾叫她到警署從十幾人當中辨認哪個是襲擊她的兇徒,但當時兇徒是蒙面的,她無從認出。警方沒有告知她有否拘捕涉案車輛的車主。
廖女士又指,三名被告都在同一酒吧工作,柯又是三合會成員,但警方沒有繼續調查,只是「草草了事」。她強烈要求港府徹查事件,捉拿幕後元兇,將暴徒繩之於法。
曾任職廉署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接受本報訪問表示,如果有車牌提供,又有WhatsApp電話,按道理應該不難查到其他涉案者,但也不排除有其它原因難以捉拿,譬如涉案者已離開香港。他期望警方投入所有資源盡全力調查,因為襲擊法輪功學員事件對香港影響深遠。
在廖女士遇襲之後,去年5.13法輪大法日前夕,又發生法輪佛學會會長梁珍被蒙面惡徒持棍毆傷案件,梁珍提供了襲擊者車牌,現場也有閉路電視。警方雖然事後拘捕至少兩名兇徒,但日前卻稱證據不足,無人被檢控。也有老年法輪功學員在街頭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推跌,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跟蹤、監視。
查錫我強調,法輪功在香港是合法組織,任何人用非法、暴力手段,以襲擊、恐嚇阻止他人進行合法活動,都應該受到譴責,任何市民無論是否法輪功學員,都應受到法律保障。
鍾劍華:案件如恐怖襲擊
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本報訪問時形容,案件的嚴重性如同恐怖襲擊,「針對性的跟蹤,並有預謀地作出襲擊,也不是受襲者作出過任何挑釁的行為,這種暴力是十分嚴重的」。
鍾劍華也指,在多次同類襲擊事件當中,港府都顯然沒有根查襲擊者背後勢力,認為港府執法有明顯不均衡,甚至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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