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共新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出台;1月5日,中共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發布1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12份和網絡科技公司相關。剛進2022年,中國互聯網企業已遇強監管信號。

中共互聯網信息辦公室(Cyberspace Administration China,簡稱網信辦)於2021年11月通過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簡稱《辦法》),經中共其它12部門同意後,已於1月4日公布。新版的《辦法》將於2月15日正式實施,同時廢止舊版。新版第七條規定:「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

舊版《辦法》未明確提及「上市」,新版《辦法》除對「上市」增加限制外,在其第四條還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審查的主管部門之一。

對中國的互聯網企業來說,「100萬用戶個人信息」門檻並不高。參考中國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公司「36氪」於2021年12月對手機小程序每月活躍用戶(月活用戶)的分析報告,截至2021年10月,月活用戶100萬以上的小程序數量已經突破1,335個。月活用戶的人數只佔手機小程序註冊人數的一小部份,據全球營銷衡量與體驗管理平台AppsFlyer的報告披露,中國人使用手機小程序第30天的留存率僅為1.22%。

自由亞洲電台1月4日報道,台灣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認為,100萬大概是把所有有可能到海外上市融資的公司都包括了。

「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數量標準與《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簡稱《條例意見稿》)的第三十七條相一致。 2021年11月14日,中共網信辦發布了該《條例意見稿》,第三十七條的第二點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100萬人以上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組織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新版《辦法》提的是「國外上市」,未提及香港。但《條例意見稿》第十三條的第三點稱「數據處理者赴香港上市,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網絡安全審查。因此有「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無論是去海外還是香港上市,都面臨網絡安全審查問題,只是具體操作的方式或有不同。

《辦法》公布的第二天,中國互聯網巨頭遭遇2022年第一罰。 1月5日,中共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共發布了1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每例案件的當事人都依《反壟斷法》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約合8萬美元)的罰款上限。騰訊控股(0700.HK,簡稱「騰訊」)涉案最多,共9例,罰款總額為450萬元人民幣(約合72萬美元);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9988.HK,簡稱「阿里巴巴」)涉案2例,罰款總額為100萬元人民幣(約合16萬美元)。上一次「反壟斷」罰款是在2021年11月20日,騰訊和阿里巴巴共被罰1,050萬元人民幣(約合168萬美元)。

據東吳證券的梳理,截至今年1月6日,騰訊主要持股的上市公司共有47個,持股比例20%以上的上市公司有7家,主要分布在軟件、服務、媒體和多元金融行業。與騰訊相比,阿里巴巴主要持股的上市公司數量略低,為40家,持股比例20%以上的上市公司有9家,但投資的面比騰訊更廣。除軟件、服務和媒體外,阿里巴巴投資了醫療保健設備與服務、食品與主要用品零售、金融、電信以及房地產及運輸行業。

東吳證券在梳理完騰訊和阿里巴巴的主要持股上市公司後,提示「行業受監管政策影響較大,反壟斷政策進一步強化和資本無序擴張政策強化將對行業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騰訊已在2021年12月底「派息式減持」京東集團(9618.HK)股份,放棄大股東身份。此舉被業內和分析人士視為騰訊在中共反壟斷背景下的回應。據路透社報道,中國風雲資本創始合夥人侯繼勇認為,騰訊是在政策層面上有對「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考量。

騰訊於2014年入股京東,化敵為友,聯手與阿里巴巴競爭,結束了當年中國電商三方對壘的布局。如今騰訊放棄京東大股東身份,持股比例從約17%降至約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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