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長沙縣一宗強拆案中,「民告官」罕見勝訴,但是相關強拆責任人卻沒有受到任何政務處分。律師認為,監察委包庇行政機關負責人,導致老百姓的財產受恣意侵犯。
黃花鎮黃壟新村村民曹天楚近日告訴《大紀元》記者,2017年3月份,當地開始徵收。但拆遷時工作組說他的戶口不符合徵收標準,不把曹天楚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他的哥哥曹建國獲賠近90萬元,而他的房子被告知只值5萬塊錢。
據介紹曹天楚,他因為結婚招贅到同鎮不同村,做了上門女婿,將戶口遷入黃花鎮長豐村,申請了宅基地,建起了住房。後來因為感情不合與妻子離婚了(後來復婚),找當地派出所,在2016年把戶口遷回老家了。
2012年父親過世後,2013年兄弟倆簽了分家協議,按照協議,以堂屋為屆,堂屋及堂屋以西歸哥哥曹建國家庭,堂屋以東歸曹天楚所有。
曹天楚說:「黃花鎮政府拆我200平方米的房子(建築面積有140平方米),兩層,農村還有配套房。只補償五六萬塊錢,我要求按黃花鎮買商品房的價格賠償,他就說我沒誠意。」
此後,曹天楚到山東打工期間,政府在2019年12月25日強拆了他的房子。
「鎮政府沒有徵得我的同意就調了幾台挖機把房子給拆了,我媽去報了警。我媽的生活用品、做飯的、雪櫃、洗衣機、電視機、衣櫃、床鋪,所有的東西在裏面全部給毀了。」他說。
曹天楚認為,自己在原始籍(出生地)分了田地,戶口本、土地證上都有他的名字。後來因為婚姻的關係,成家後正好趕上分田分地。「現在拆遷不算我的人頭,我也能理解,作為政府強拆我的房子,不跟我打招呼,明顯是違法,不能這麼搞吧」!
曹天楚於是把黃花鎮政府告上了法庭。長沙鐵路運輸法院作出(2020)湘8601行初723號《行政判決書》,認為黃花鎮政府拆除涉案房屋的行為,既未經法定程度又未徵得曹天楚同意,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確認被控告人於2019年12月25日拆除案涉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鎮政府敗訴後,提起上訴,要求改判拆除涉案房屋為徵收拆遷行為而非行政強制行為,並認為黃花鎮政府不是徵收拆遷的主體,如曹天楚對徵收拆遷行為有異議,應另案主張權利。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1行終240號終審《行政判決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曹天楚雖然勝訴了,但是鎮政府並沒有給他合理的補償。曹天楚繼續向監察委控告,要求對違法強拆負有領導責任的鎮長熊創和相應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政務處分。
他告訴記者,「長沙縣紀委找我談過兩次話,沒有對黃花鎮原鎮長熊創進行任何處理。熊創2年後來調離了花鎮鎮長的職位,調到教育局當局長去了。
「你把別人家、房子給拆了,法院已經判了是行政違法了,作為監察委搞一個批評教育談話,算甚麼處理結果」。
目前,雙方正處於協商階段,進行了3次協談。據介紹,第一次在10月5日下午,了解案子情況;第二次協談在10月下旬,一個書記談出了幾萬塊錢的補償;第三次協談的時候,對方提出補償16、17萬塊錢。
曹天楚表示,當地從2016年到2020年拆遷過程中,從長沙縣到黃花鎮,換了好多領導了。他與哥哥的房屋結構是一樣的,希望能按黃花鎮買商品房的價格賠償。
記者致電黃花鎮政府辦公室詢問拆遷補償標準,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此案,當地拆遷比較多,分了幾個拆遷指揮部。記者致電當地拆遷總指揮部,對方稱要問拆遷組,她不了解具體情況。但是今年負責的項目沒有黃壟新村這個組,現在的組長也換了。
記者多次致電長沙縣監察委承辦曹天楚控訴案件的監察官,但電話都無人接聽。
曹天楚的代理律師謝陽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老百姓的房屋被政府強拆之後,一般不會去走法律程序,而是上訪,政府按照它們制定的政策稍微給上訪的老百姓一點錢。因為老百姓的房子被拆了以後,他就沒有籌碼了。這個案子的特殊性在於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來走,起訴當地政府。
謝陽表示,拆遷都是共產黨自己制定的標準,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沒有考慮老百姓的權益。「當然作為上門女婿,他分得了田地,不存在安置問題,他沒有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但是對他的房屋進行了徵收,曹天楚140平方米的房屋在國有土地上面,應該按照周邊的房價來補償的」。
謝陽認為,當一個行政行為被法院確定違法以後,根據公務員處分條例,應該對他的領導或直接參與人行政處罰。現在沒有一個人受到政務處分,副鎮長只是被約談,那都不是政務處分,因為處分包括五大類,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級、開除。
「監察機關本來是作為監督機構來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現在它包庇行政機關,意味著行政機關可以以此為依據,暢通無阻的對老百姓的財產恣意的侵犯和毀損。這才是非常可怕的。」他說。#
------------------
負片世界見真實色彩
一起走過20年 共度艱難
✅立即支持訂閱:
https://hk.epochtimes.com/subscribe
✅直接贊助大紀元: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ponsors
✅成為我們的Patron:
https://www.patreon.com/epochtimeshk
------------------
⏪️ 回顧2024專題報道👇🏻
https://hk.epochtimes.com/tag/回顧2024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