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人黃明志與澳洲人陳芳語合唱的新歌《玻璃心》,歌詞暗諷「小粉紅」和中共,在YouTube上線短短兩周,點擊已破1,800萬,氣勢如虹,惹得某些人捶胸跺地呼「辱華」。隨後兩人的微博帳號順理成章被封了,更一如慣例被標籤「台獨港獨」、「辱華仇中」,呵欠。

比起他的諷刺歌,我其實更欣賞黃明志對那些標籤的回應。近年「辱華」、「X獨」之類用語,氾濫得比河南水災更嚴重,早變成了中國某些人的遮羞布,大凡一有人批評他們,例必回罵「你辱華」、「你X獨」,全不顧語境是否相關、詞彙是否恰當。侮辱中文,莫過於此。

另一方面,有些人明知自己沒「辱華」,但出於不耐煩,就乾脆傲然「認罪」,甚至半開玩笑地說「一出生就辱華」、「早辱早自由」、「反正遲早要辱華,何不現在就辱」,諸如此類。但黃明志並沒有這樣反應。他唱歌很鬼馬,說話卻出奇正經。

回應「台獨港獨」,他說:「我從來沒有發表過這類的言論,不信你可以去找。這種問題你們應該去問台灣人、香港人的感想。我的國籍是馬來西亞,沒有資格代表台灣人、香港人說甚麼。但我一定會和民主自由站在一起。」

回應「辱華」指控,他說:「我本身是華人,辱華是要辱自己嗎?」

回應「仇中」,他說:「我從小學習中文,熱愛中華文化(??)我有很多中國的朋友,娛樂圈台前幕後的都有,也非常尊敬他們。總之,我跟中國人沒有仇。」

說得真好,黃明志像孔子一樣重視「正名」,這才是真真正正的炎黃子孫。小粉紅則不然,你批評他們,小粉紅就抹黑你「辱華」,彷彿自己代表「全球華人」。同理,批評中共也會被人別有用心地扭曲為「仇中」。

說穿了,「辱華」、「仇中」與「X獨」等用語,統統是預設了潛台詞的政治宣傳,目標是在不知不覺間,誤導你將「中共」視為「中國」、把少數人等同「華人」,甚至令你相信本來無傷大雅的諷刺,也會涉及「分裂國家」層面的罪行。

事實上,莫說華人不全是中國人,就算是自稱的「中國人」,也不必然是中國人。此話何解?只要你看過《春秋》,特別是《公羊傳》,自然明白按照正宗的華夏文化傳統,「中國人」或「夷狄」並非以所在地或種族區分,而是以文明來區分--文明講禮的,叫中國;野蠻尚暴的,稱夷狄。因此,《公羊傳》有一句充滿諷刺的話:「中國亦新夷狄也。」意思是,不講禮義的中國,就是夷狄2.0。

對於這個分野,十九世紀末梁啟超在《春秋中國夷狄辨序》寫得很清楚:「《春秋》之號夷狄也,與後世特異。後世之號夷狄,謂其地與其種族;《春秋》之號夷狄,謂其政俗與其行事。」又引董仲舒說:「《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今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即是說,晉本屬中國,但晉有「夷狄之行」,《春秋》就貶它為「夷狄」,楚本夷狄,若政俗無「夷狄之行」,則稱「君子」。

怎樣的國,才配得上「中國」之名呢?梁啟超說:「《春秋》之治天下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禁攻寢兵,勤政愛民,勸商惠工,土地辟,田野治,學校昌,人倫明,道路修,遊民少,廢疾養,盜賊息。自乎此者,謂之中國;反乎此者,謂之夷狄。」今日稱「中國」的地方,哪方面符合以上定義?孔子復生,會同意中國大陸叫「中國」嗎?

對於「辱華」的回應,我特別欣賞100年前「美國中央電影檢查委員會」的說法。根據李樸園《中國現代藝術史》所載,民國九年春,紐約放映過兩部辱華影片,《紅燈籠》(The Red Lantern)和《初生》(The First Born),描寫中國婦女的纏足、華人露天飲食、街頭賭博、吸食鴉片、逛妓院等。華僑很憤怒,向紐約市政府交涉,市長哈侖於是禁映該片,但紐約以外各地仍照常開映。

華僑於是向美國中央電影檢查委員會交涉取締,結果得到回覆,大意是「中國如能自製優美的影片闡發東方之文化,則該項劣片,自然消滅云云。」今天,某國如能自製優美的MV闡發中共文化,則黃明志該等劣歌,自然也會消滅的,對不對?◇(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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