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宣布解散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因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還押。她的Parreon專頁今日(23日)刊文,講述她在獄中準備自辯需要用到的書籍無法通過懲教署的審查,其中司徒華自傳《大江東去》被指「顛覆國家」。

鄒幸彤在文中寫道,朋友為她送來3本書籍被懲教署退回,一本是司徒華自傳《大江東去》,懲教署稱「入面有關於顛覆國家嘅行為」;另兩本是有關八九民運的史料匯編《天安門一九八九》,及2011年由明報出版社出版的《守護者司徒華》,懲教署退回原因為「影響院舍秩序」。鄒幸彤透露,懲教值班總主任告訴她,退回書籍的決定由「刊物審裁委員會」作出。鄒詢問如何上訴,總主任隔日回覆她說「不能上訴,是最終決定」。

鄒幸彤表示,這幾本書內容都是紀錄歷史事實,司徒華也是公認的愛國者,受到各界包括政府的尊重,質疑為何司徒華自傳被定性為「顛覆國家」?如果是因為支聯會被控顛覆,但是尚未定罪,「難道懲教覺得自己比法庭更有資格判定支聯會就是顛覆國家,因此可以未審先判地決定華叔所做的就是顛覆國家行為?」

鄒幸彤續指,如果按此邏輯不讓接觸六四與支聯會資料,無法準備辯護以反駁「顛覆」指控,那麼根本不可能有公平的審訊。她呼籲政府,如果還有少許想維持公平審訊的形象,必須杜絕未審先判的做法。

鄒幸彤在Facebook專頁也發貼文,提到去年7月,時任保安局局長的李家超,在回應時任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時表示,在囚人士如不滿刊物審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可以透過多個渠道作出申訴,包括向到院所巡視的懲教署總部首長級人員、或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提出申訴。在囚人士也可以書面方式向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法定機構、其他執法部門、政府政策局等投訴,甚至提出司法覆核。

除了送給鄒幸彤的書籍被懲教退回之外,被還押超過一年的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早前也表示,他托親友送書被拒,包括宗教書籍《德蘭修女 — 來作我的光》及《聖女大德蘭的靈心城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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