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14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後至今被秘密關押了五個多月。他們的辯護律師被百般刁難,無法會見當事人。蘇州政法委是此綁架案的幕後操手。

明慧網報道,2021年5月10日早上6點,蘇州市兩百多個警察統一著便裝,使用民用號牌車輛,闖入該市15位法輪功學員家中非法查抄、綁架。

目前,14名法輪功學員被強制失蹤已達164天,他們是:嵇勇、潘寧、袁惠芬、趙海波、崔萍、梅紅娟、吳小明、董婉玉、朱瑩、常錚、李守潔、韓桂香、姬翠平、小雯(音)。法輪功學員朱秋玲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後回到家。

此次迫害的幕後指揮者是蘇州政法委書記許美健、蘇州市公安局局長江海、蘇州國保、「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政法委是中共控制公、檢、法、司、國安工作的最高機構,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成為主要指揮系統,實施制度性和系統性的迫害,還負責「610」辦公室。

綁架事件發生後,被帶走的法輪功學員音信全無。其中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打了「12345」市長專線電話,之後該家屬才收到由常熟市公安局寄來的《指定地點監視居住通知書》,而其他家屬至今仍未接到此通知書。

家屬們經多方打探獲悉,這些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常熟市服裝城派出所轄區內一個賓館裏的秘密集中營。那裏配備了警察、輔警、後勤人員計三百多人,二十餘輛警車,每月開支預算在二百萬元以上。

每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關押在酒店的房間裏,不得踏出門檻一步,每天24小時被12個辦案人員輪流看守。每兩個看守兩個小時為一班,輪流換班。

中共慣用的手法是,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秘密地點(法律之外的黑監獄)關押。在那裏,警察可任意踐踏法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轉化」(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使用針劑、毒藥和各種酷刑手段對他們的身體進行摧殘。

同時,派出所警察百般刁難法輪功學員的律師。被層層審查、批准後,律師也只能以影片連線的方式與當事人通話,而且必須在國保和「610」人員在場的監控下才能進行。

多位律師十分艱難地尋求會見當事人的機會,均遭阻撓、限制。僅見以下三例。

梅紅娟被迫寫「拒絕會見律師」

2021年7月8日上午9點,律師與梅紅娟家人一行四人到常熟服裝城派出所,要求會見梅紅娟。邵姓副所長說,如果安排會見,在48小時內會通知律師。

次日下午2點左右,派出所給律師一張梅紅娟寫的「拒絕會見律師」紙條的照片,要求律師簽收。律師拒簽,需要證實文字的真實性。

下午4點,國保警察高翔拿出一份梅紅娟寫的原件和複印件,讓律師和家屬確認真實性。律師表示,從字跡上無法辨認是否是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強烈要求會見本人。

在家屬和律師的再三交涉下,高翔同意讓梅紅娟的女兒與梅紅娟通話。梅紅娟告訴女兒,她後悔自己之前在壓力下,被迫寫了「拒絕會見律師」的紙條,現同意與律師影片會見。

律師被刁難 不能見常錚

2021年8月5日上午9點,律師將會見常錚的手續交予常熟服裝城派出所辦案人員。辦案人員看了材料後,又叫來兩個輔警。兩人看後說,會見手續不符合規定。事實上,輔警沒有權利看這些材料。

之後,來了一位所長,問:怎麼能證明焦東蘭就是常錚的親屬?

律師說:「來給你們普普法,這些法律明文規定只要是朋友都可以委託律師,而你們的此種做法是與現行法律相違背的……」派出所五個警察支支吾吾答不上來。

律師指責他們不懂法律。警察說,法律歸法律,要按派出所自己的規定辦。律師說,「派出所不講法律,誰講法律?」

律師和派出所警察交涉了五十多分鐘。派出所仍說,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開個親屬關係證明。

第二天,常錚的姨母找到當地派出所,要求出具證明。派出所說,無法證明她們的親戚關係。

常錚是獨身,她姨母為她聘請了律師。律師向派出所聲明,法律中沒有為當事人聘請律師必須是親屬這一條款。派出所副所長回答:「我們不管法律,我們這裏就得是親屬聘請的律師才行。」

吳小明的反常「聲明」

2021年9月29日上午9點,吳小明的丈夫、兒子及辯護律師一同來到常熟服裝城派出所。律師出具了法律手續,要求會見吳小明。派出所警察說:「領導在開會。」把律師晾在一邊。

許久,律師再次要求按法律辦事時,警察推諉說,律師應先去找常熟市國保。律師表示,這不符合法律流程,並且當面撥通了110電話,準備投訴派出所警察違法。

這時,所長從樓上下來,將律師提供的手續拍了照,傳給國保和「610」,讓律師等一下。

20分鐘後,所長才又從樓上下來,對律師說,要等到下午2點,才可以影片會見吳小明。

律師和家屬在外邊一直等到下午1點45分,派出所警察打電話叫律師過去,給了律師一張吳小明手寫的《聲明》。

內容是:「我本人吳小明,我要為我所做的一切自行辯護,暫不需要律師,謝謝。特此聲明。吳小明。2021年9月29日」並且按了手印。

律師看完後,想問問那個給紙條的辦案警察,卻發現此人已不見蹤影。

律師不知道「610」在暗中對吳小明使用了甚麼手段,才出台了這個反常的「聲明」。

律師回到馬路邊,把吳小明的「聲明」遞給了她的家屬。吳小明的丈夫表示,不相信妻子會自願寫這個「聲明」,一定要當面問她。

於是,家屬跟著律師再次來到常熟服裝城派出所,律師要求與當事人吳小明當面確認。當時,國保負責人和「610」人員已走掉,在場的警察推脫說:「現在負責人不在,不能受理。」

明慧網認為:「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中,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

法輪功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第一次在中國公開傳出,至今已洪傳到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人們遵循法輪功「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從而身心受益。

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7月對法輪功學員發動了延續至今22年之久的迫害,大肆綁架、關押、判刑法輪功學員,並實施上百種酷刑折磨,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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