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發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今後北京若遇重大突發事件,最遲應在5小時內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對此,有北京媒體人表示,當局現在發布這個消息,有點亡羊補牢,但在實踐層面能不能做到,還是一個大問號。

6日上午,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記者會,介紹了《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的編制情況和修訂要點。

該《預案》要求對於能夠判定為較大突發事件或以上等級的,而且事件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特殊時期的,及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要立即報告市委總值班室和市應急辦,詳細訊息不得晚於事件發生後2小時報送。

《預案》還說,在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主責部門要加強網絡輿情的監測與響應,第一時間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信息,最遲應在5小時內發布;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要在24小時內組建新聞發布中心,發布突發事件訊息。

北京資深媒體人高瑜表示,任何重大事件本來就應該馬上讓人們知道,它現在發布這個消息是否有點晚了,「像河南鄭州水災,就是執政者不讓人們知道真相,才釀成了這麼大的災情,就是因為人民沒有知情權才人禍不斷、災情不斷。」

「如果真是亡羊補牢,是應該肯定的。」高瑜說,但是能不能真的做到,還是一個很大問號。因為南方年年發洪水,今年北方又發大水。重大事件讓人們知道,過去各地政府都沒做到。

「今後如果有自然災害,避免人禍發生,馬上向社會發布訊息,這是非常必要的,應該做到,還是這一點,以後能不能做到,還是一個大問號。」

高瑜表示,中國國情是講政治,人民的生命財產並不是佔第一位的,而且造成重大災情後,還要對人民隱瞞實情,如今政府這麼說,「重大事件第一時間播報了」,「但實踐的考驗,我還是要打一個問號。」

黨媒報喜不報憂 難見事實全貌

上海民主人士、六四受刑者汪建華也對北京發出的這一消息表示質疑,「為甚麼5小時才向社會發布訊息,我覺得應該立即播報,有重大事件,甚麼災害、災難,應該立即播報,為甚麼不立即播報呢?」

而這次官方說,要5小時內通過「權威媒體」向社會發布訊息,汪建華批評說,所謂的權威媒體指的是新華社等黨媒,「不管是哪個地方發生重大事件,都是以新華社的通稿為準,而不是以當地人的通稿為準。各地發生的重大事件難道新華社都看見了嗎?」、「所有不好的事全部隱瞞掩蓋,整個官僚體制就是報喜不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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