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3日)宣佈,將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為三年,下月17日生效。
新聞稿顯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的建議,委任楊振權為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而現任的專員石輝將於下月16日離任。
林鄭月娥在新聞稿表示,楊振權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法官,她絕對有信心他會勝任此要職。
楊振權在1985年獲委任裁判官,在200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在2011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在任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期間,楊振權曾審理過「重奪公民廣場案」。2014年6月因出現「反新界東北撥款示威」,政府宣佈封閉公民廣場。同年9月人大宣佈8.31決定,規定特首候選人要得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提名,引發港人不滿,質疑是「假普選」,隨後爆發雨傘運動。
運動期間,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在9月26日當晚呼籲示威者衝入公民廣場,其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
楊振權2017年重判3人監禁6至8個月,並在判決書中稱「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鼓吹『違法達義』」。但案件其後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裁定三人全部得直,恢復裁判官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刑罰。終院更在判決中表明不同意楊的說法,指有關看法並非有證據支持,不能構成判刑的基礎。
在「七警毆打曾健超案」中,楊振權2017年審理此案時,稱警員當時長時間工作沒有足夠休息,又遇到曾健超的「無恥」挑釁,才做出不理性的反應,又稱兩年半量刑起點對被告而言「過重」,雖然不覺得三人的上訴理據有成功機會,但仍准許其中三名涉案警察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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