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7月16日),美國司法部宣佈,一名中國公民被判刑,於周三(7月14日)在聯邦監獄服刑三年零六個月,罪名是串謀通過聯邦自動出口系統遞交虛假出口信息,以欺詐手段向中國(中共)出口海上突襲艇和發動機,違反美國法律。

司法部周五(7月16日)發佈新聞稿顯示,中國南京人葛松濤(Ge Songtao,譯音)現年51歲,他於2020年11月2日認罪。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份,葛松濤同意美國行政當局沒收114,834.27美元,這筆錢是他匯給一家美國製造商購買突襲艇和發動機用的。

根據法庭文件,葛是總部位於中國上海的上海微風科技有限公司(Shanghai Breeze Technology Co. Ltd.)董事長。從2018年開始,葛松濤開始尋找美國製造戰鬥橡膠突襲艇的供應來源,這種突襲艇配備的發動機可以使用汽油、柴油或噴氣燃料。此類配備多燃料發動機的船隻由美國軍方使用,可從下潛的潛艇出動或由飛機空降至海面。目前在中國無法製造此類發動機。

司法部在新聞稿中詳細介紹此案案情。

新聞稿說,葛松濤在美國的一名僱員、共同被告楊洋(Yang Yang,音譯),試圖從一家美國製造商那裏訂購配備這些發動機的七艘突襲艇。當美國製造商建議楊購買更便宜的汽油發動機時,她堅持要購買軍用型多燃料發動機。為了誘使製造商銷售該設備,楊謊稱其客戶是香港一家名為United Vision Limited的實體,而不是上海微風科技有限公司。楊的一名中國同事告訴她,美國製造商更有可能將產品賣給香港的實體,而不是中國大陸的實體。由於楊提供虛假公司及其位置信息,違反聯邦法律,導致在商務部自動化出口系統中輸入虛假資訊。

為了方便購買突襲艇和發動機,葛安排給香港另一家公司倍爾特顧問有限公司(Belt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電匯款項,後者又向美國製造商電匯114,834.27美元。葛還協調計劃派一名員工到香港接收突襲艇和發動機並將它們轉運到中國大陸。

美國當局在突襲艇和發動機運往海外之前,逮捕了葛和他的共同被告楊。

司法部新聞稿顯示,楊洋被控和葛松濤同樣的兩項罪名,並於2020年9月15日認罪,在2020年12月9日被判處以其已在押時間折抵刑期,也就是大約14個月的監禁。

2020年8月13日,同案被告鄭豔(Zheng Yan,音譯)對串謀提交虛假出口信息,以欺詐方式出口突襲艇和發動機從而違反美國法律的罪名認罪,並於2021年3月31日被判處以其已在押時間折抵刑期,也就是大約六個月的監禁,另加11個月的在家軟禁。

另一名共同被告、擁有最高安全許可的美國海軍上尉楊帆(Fan Yang,音譯)的審判定於8月2日開始。楊帆是出生於中國的美國公民,他受過海軍飛行軍官的訓練,並通過了最高機密的安全檢查。案發以前,他曾被分配到傑克遜維爾海軍航空站,負責P-8反潛飛機上的武器和戰術。

2020年11月3日,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登門造訪香港倍爾特顧問有限公司,單位門牌上寫有三間公司的名稱,包括倍爾特顧問有限公司(Belt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海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Hai Seng Holdings Limited ),以及新信實業投資有限公司(New Faith Enterprise Investment LTD.)。

單位內陳先生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三家公司在同一單位,公司並非從事船運生意,而是涉及大陸、南美、美國、東南亞等全球貿易。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發現,倍爾特顧問有限公司的董事為李雨桐,他也是該非上市公司成員,登記住址為香港,而李雨桐也是四川省政協港澳委員。

佛羅里達州中區美國代理檢察Karin Hoppmann宣佈了此案的消息。

聯邦調查局、美國海軍刑事調查局、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以及酒精、煙草、槍枝和爆炸物局參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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