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11日廣東省消息,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江楷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江楷鑫,廣東普寧人,1965年4月出生。2006年4月,任揭陽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1年,調任汕頭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4年,調任佛山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2017年,調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至被查。
江楷鑫在進入廣東省政法委之前,一直在公安系統工作,在公安系統長達26年之久,是當地公安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之時,江楷鑫已在揭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任職,在迫害法輪功上不遺餘力,採取蹲坑、盯梢、跟蹤、監聽、監控、肆意拘捕、關押、酷刑折磨、騷擾、抄家、綁架、強制送洗腦班等手段,迫害和虐殺當地法輪功學員。
以下是江楷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犯罪事實。
在揭陽市公安局任職期間的迫害罪行
吳靜芳被警察虐殺
2001年3月31日夜12點左右,揭陽市揭東縣曲溪鎮寨內村法輪功學員吳靜芳和其他3名法輪功學員,在市區的出租屋內休息。突然聽到一聲巨響,門被踹開,十來名身裝黑色制服的警察蜂擁而入,邊吆喝邊用長節手電筒掃視。
很快,吳靜芳等4人分別從兩個房間裏被推出來,迅速扣上手銬。見警察把法輪功書籍扔到客廳的地上要拍照,吳靜芳說了聲:「這是我們大法的書。」
話音未落,警察用長節手電筒對她亂打亂砸,特別是朝她的兩膝及膝下的前骨狠力地打砸。她痛得蹲下去,警察仍不罷手。
警察因從吳靜芳口中得不到任何消息而暴怒,對她集體暴打,並長時間非法審訊。
不到10天,吳靜芳在看守所中被警察虐殺致死,於同年4月11日被秘密火化。
絕食20天 黃素君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23日,法輪功學員黃素君在榕城區仙橋鎮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當地警察綁架,被送往揭陽市第一看守所。
自5月18日,她開始絕食抗議非法羈押。警察從她那兒得不到任何口供,對她強行灌食。
6月11日,黃素君再度昏迷,看守所才讓人把她送回家。他丈夫叫來醫生,醫生讓趕快送她去醫院。因過度虛弱,她於6月15日含冤離世。
在汕頭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時的迫害事實
2013年2月23日下午一點多,汕頭市法輪功學員王洽正在開車,突遭埋伏在道路兩旁的汕頭市國保、龍湖區國保警察駕車攔截綁架。
在洗腦班裏警察對王洽輪番審訊,不讓他睡覺達13晝夜,逼他承認所謂的「罪證」。警察恐嚇他說,他的家人都在警察的手中。
綁架的當天下午三點左右,汕頭公安局、澄海區公安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國保等二十多人又到王洽家抄家。
王洽被綁架後,警察故意不告訴其家人他的下落。家人四處奔波,十多天後才知道他被關在汕頭洗腦班。
11月1日,汕頭市澄海區法院對王洽非法判刑3年6個月。
在佛山市任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時的迫害罪行
僅在2015年9月、11月中旬,在佛山市公安局的指揮、操控下,佛山市順德區警察綁架了十來名法輪功學員。
其中張仕珍被非法判刑8年、龍雪梅1年(緩刑)、李豔明3年、胡雅婷2年半、雷敏2年、施秋菊1年半。
任廣東省政法委副書記時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2020年,中共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廣東省政法委指揮公安、居委會等部門的不法人員,挨家挨戶上門恐嚇、騷擾法輪功學員,強迫他們在所謂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簽名。對不放棄修煉學員則加重迫害,實施抄家、綁架、強制送洗腦班迫害等。
汕頭市法輪功學員李榮豐,74歲,2019年7月8日,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刑1年半。李榮豐被非法關押在潮陽區看守所近一年,他絕食抗議,於2020年6月20日含冤離世。
以上僅是部份迫害案例,江楷鑫在不同任期內對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罪責。善惡有報是天理,江沒逃過落馬的厄運。#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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