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上周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二讀。「長洲覆核王」 郭卓堅今日(19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林鄭的行為違反人權法及程序公義,法院已經接受申請,正等候排期。
郭卓堅19日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後,接受本報記者的採訪。郭卓堅表示,林鄭向立法會提交修改選舉制度草案的行為,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規定,即凡屬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有投票權及被選舉權。
郭卓堅又指,林鄭還將參與審核下屆特首候選人,存在利益衝突,有違程序公義。他強調,由民眾選舉出的區議員被取消特首選委席位,由林鄭挑選的防火委員會等人員則被授予選委席位,「左手叫右手做事」,郭卓堅質問「這樣的選舉有公義嗎?」
對於「國安法」規定不准選舉就無權上訴,還要由林鄭擔任主席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決定參選人資格,郭卓堅認為這毫無道理。他舉例在《基本法》立法之前,草擬《基本法》時諮詢了大量民意,但今次卻由一個政權來修改法例,令高度自治「死亡」。
郭卓堅表示,法院已經接受他的申請,正在等候排期。他對覆核結果不感樂觀,他說:「輸的機會好多,但是都要做」。他笑言,可能明天自己就被以「國安法」捉走了,但為了程序公義,還是不能不做。
被問及過往司法覆核多次不成功,為甚麼還要不斷堅持走這條道路?郭卓堅回答道:「不成功就不做,是不應該的。」他感歎屈原以死進諫,是一個歷史的見證,「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在歷史上的一個過客」,他說:「後世會給我一個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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