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道,2021年3月份,中國大陸至少有9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他們中,29人被非法判刑5年以上、68人3年以上;16人年齡65歲以上、5人年齡80歲以上。

非法判刑最嚴重的地區是:吉林18人、河南15人、遼寧10人、山東10人、黑龍江7人;最嚴重的城市是:長春市16人、南陽市14人。

中共公檢法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28萬4,000元。

長春政法委下令 非法判刑14人

2021年3月,長春地區1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重判7年至9年。

其中:長春孟祥岐一家7人被非法判刑7年至7年半:孟祥岐7年半、付貴華(孟祥岐岳母)7年半、孟凡軍(孟祥岐父親)7年、于健莉(付貴華大女兒)7年、王東吉(于健莉丈夫)7年、王克民(于健莉公公)7年、王鳳芝(于健莉婆婆)7年。

2019年8月15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樹縣公安局出動約幾百警力,在長春市當地警察的配合下,綁架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其中14人被非法判重刑。

他們從30歲到70歲不等,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

近日獲悉,是長春市政法委下達的命令:對這14人不按法律辦,按政策辦。

南陽14人被非法判刑

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公安局從2019年8月30日凌晨開始,在南陽市區及各縣大面積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一百多人被綁架並關進南陽市看守所,被不同區的法院非法審理。

今年3月,法輪功學員曹愛蘭、何喜梅、王鐵壯等14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構陷1年半後,遭非法判刑,最高刑期9年,其中:

何喜梅被冤判9年、罰款3萬元;
曹愛蘭8年、罰款3萬;
王鐵壯7年、罰款2萬;
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4年、罰款1萬;
韓蘭英(近八十歲)4年、罰款5千。

王鐵壯,男,原南陽市工商局局長,2000年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南陽市市委書記、公安局長親自出面進行「轉化」(逼迫放棄修煉)。他堅守信仰,被強行送往河南省第三勞教所勞教3年,期間遭受「上繩」等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

他因喊「法輪大法好」,並為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李建等聯名申冤,被非法強行加期一年。

遭酷刑致殘 李美蓮又被枉判8年

2020年3月15日,江西省鷹潭法輪功學員李美蓮被非法抓捕,目前已被枉判8年。

李美蓮,女,56歲左右,此前,曾兩次遭非法勞教(累計三年多)、一次非法判刑(5年)。

2002年,她被非法判刑5年後,被劫入江西女子監獄;期間,她遭踹踢、懸吊,腳筋被割斷致殘;丈夫離世,家中的兒子無人照看,生意興旺的店舖無人料理而關閉,雙親中一人永遠離開了她。

2012年,她被送進江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遭綁「老虎凳」、毆打及灌不明藥物等迫害。

八旬淑鳳被枉判4年入獄

于淑鳳,81歲,甘肅嘉峪關市人,在2020年過年期間,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監控拍到,後被枉判4年半。老人的聽力、腿都有殘疾、行動不便,不能自理,仍被強行送進蘭州女子監獄關押。

于淑鳳曾於2006年3月25日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綁架,被非法關押了8個多月後秘密判刑3年,被劫持到蘭州女子監獄。

68歲張素英被非法判刑7年半

2020年6月19日左右,淮安市68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素英被淮安「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綁架;被關押大半年後,於2021年3月遭冤判7年半。

張素英曾經多次遭受迫害。2000年被「610」警察非法抓捕,輪番審訊五天五夜,被禁止睡覺,用燈泡烤,後被非法勞教3年。

2012年5月13日,張素英與5歲孫女一同被綁架,當時有一百多市民在現場目睹了警察的惡行。她被綁架到洗腦班,孫女被家人接回。

中共參與迫害法輪功者將面臨國際社會的制裁。

2020年12月7日。歐盟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27個成員國將對中共的人權迫害者予以制裁。

2021年3月,38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將一份中國大陸「610」人員(共9,300人)的名單遞交給本國政府,要求依法禁止這些人及其家屬入境、凍結其資產。#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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