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河南司法廳正式吊銷維權律師任全牛的律師證。大陸律師包龍軍認為,河南司法廳的行政處罰多處違法。

 任全牛(大紀元)
任全牛(大紀元)

法庭聽證主持人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本案之根本 違法行為

任全牛的辯護律師包龍軍在辯護詞中說,「本次聽證,聽證主持人拒絕聽取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從國家法律層面認定哪些屬於『邪教』的意見。」

「但是,『否定國家認定的邪教組織的性質』,是本案根本。聽證主持人拒絕就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從法律層面提出自己反駁的理由,也完全是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之行為。也是一種知法犯法的行為。」

任全牛在聽證前收到的《河南省司法廳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稱:「2018年11月17日,你(任全牛)代理張某朗等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一案時,庭審期間有關行為違反了《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其違法行為性質惡劣,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擬對你做出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

河南省司法廳提及的案子是指:2018年11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區法院對10名法輪功學員庭審,任全牛為82歲的張明朗做了無罪辯護。張明朗,八十多歲,因在巴士上講真相宣傳法輪功被迫害的內容,被人舉報。他曾經是巴州區的老檢察長。因年事已高,被抓後辦了取保候審。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佛家上乘功法,包括五套功法動作,祛病健身效果神奇。1999年之前,中共公安部的調查顯示,法輪功學員人數達7千萬至1億人。1999年7月,中共時任總書記江澤民恐懼和妒忌法輪功學員人數超過中共黨員,下令滅絕性迫害。這場非法迫害持續21年至今。大陸法輪功學員為了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付出了令人難以想像的代價。

任全牛的辯護律師包龍軍還表示,本案法庭法官也承認,中共人大並沒有把法輪功列入邪教組織,他說,「蒲升元法官承認黨中央和人大列舉的14個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

那麼,中共對法輪功的「邪教」標籤,來自哪裏?最早,來自江澤民。

法學教授:中共才是破壞法律實施 江澤民無權講法輪功是邪教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誹謗法輪功為「邪教」,這是中共發動鎮壓3個月以來,首次給法輪功貼上這一標籤。

2016年11月,廣東法輪功學員吳紅衛被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起訴。中國知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在法庭上為吳紅衛做了無罪辯護,並在法庭上指出,「江澤民才是破壞了法律實施。江澤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

張贊寧在法庭上表示,江澤民及其非法設立的「610辦公室」(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破壞了中國憲法第36條的實施,非法剝奪了公民的信仰自由。

張贊寧表示,江澤民講法輪功是邪教,是違法行為,他說,「中國法律、就是《立法法》規定,制定刑法、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必須全國人大立法。但是江澤民卻對法國《費加羅報》講法輪功是X教。他沒這個權力,所以我說江澤民才是破壞了法律實施。」

「自由之家」:中共為何給法輪功貼標籤

美國華府知名非贏利機構「自由之家」2017年8月發佈中文版中國宗教自由報告,名為「中國靈魂爭奪戰」(The Battle for China』s Spirit)。報告指出,法輪功沒有邪教特徵。

報告說,「官方媒體和官員對法輪功遭受鎮壓提出了自己的解釋,他們尋求把法輪功描述為對社會有害的『邪教』。但是這樣的聲稱與中共內部的檔案內容不符合,在法輪功傳播的其它國家,沒有發生任何有害的事情。國際學者反覆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沒有邪教的特徵。」

報告表示,中共鎮壓在前,貼標籤在後,「即使在中國,『邪教』這個標籤直到鎮壓發生幾個月後的1999年10月才出現在黨的話語中,而宣傳機器則對中文『邪教』這個詞的英語翻譯進行了操縱。這表明暴力鎮壓在前,邪教標籤在後,中共是在鎮壓法輪功遭到國際社會和中國國內批評後才這樣做的。」

報告引用學者的觀點表示,中共給法輪功貼標籤是為了誤導輿論,報告說,「研究中國宗教的著名學者David Ownby指出:『給法輪功貼上所謂邪教的標籤從一開始就是為了誤導,中共當局由此很狡猾地利用了這個說辭抹去法輪功的吸引力以及這個群體在中國之外的活動效力。』」

此外,在江澤民發表邪教言論不久,1999年11月,美國《華盛頓郵報》發表了一篇名為「中國(中共)鎮壓的裂縫」的報道,報道披露:鎮壓發生3個月後,江澤民下令給法輪功貼上「邪教」標籤。這篇報道還說,中共中央政治局其他六個常委當時(1999年)都不同意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決定。

河南司法廳對任全牛律師的行政處罰多處違法

包龍軍表示,任全牛律師被當局吊銷律師證一案,多處違法。

一:河南省司法廳沒有告知違法事實。含糊而籠統的「有關行為」,是未能依法向被處罰人告知事實。

任全牛向河南省司法廳遞交了兩份《依法行政申請書》,要求明確「有關行為」具體是指甚麼行為,以及相關事實依據。但直到聽證程序,調查人員都未能明確相關違法事實。

二:《事先告知書》沒有明確處罰依據。

包龍軍律師認為,除了以上兩處違法,本案還存在:相關執法權限、程序等並未公開;調查程序違法;不當限制、甚至剝奪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權;超過辦案兩年法定期限等等諸多違法問題。

包龍軍表示,河南司法廳針對任全牛律師的吊證處罰,不能成立。

他說: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若干意見》三(一)3明確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執法部門製作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凡涉及行政處罰裁量的,應當向當事人告知本機關擬選擇的處罰種類、處罰標準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時間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未履行行政罰裁量告知義務的,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美國務院關切 籲立即恢復律師資格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2月2日通過推特表示,美方深切關注「12港人案」家屬聘請的代理律師盧思位和任全牛被中共當局吊銷律師證事件。

普賴斯寫道,「我們對中國(中共)試圖取消代表12港人的人權律師盧思位和任全牛的律師資格並對他們進行騷擾,深切關注。我們敦促中國(中共)政府尊重人權和法治,立即恢復他們的法律資格。」
最近一個月,至少四名律師遭到中共吊銷律師執業證。除了盧思位和任全牛,還包括襲祥棟律師和彭永和律師。
附:包龍軍律師申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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