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至今僅半年,就連已遭還押人士在囚室內塗鴉,亦被指控宣揚港獨。懲教署昨晚(12月29日)發聲明指,一名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而被還押人士,企圖在荔枝角收押所內懷疑宣揚港獨,涉違反「國安法」,現遭隔離並轉交警方「國安處」接手調查。綜合多間媒體消息,事件僅為外號「美國隊長2.0」的香港抗爭者,用原子筆在牆壁上書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卻遭極高規格處理。

懲教署聲明中未有詳細透露涉案還押人士資料,僅稱近日接獲情報,「顯示一名2020年11月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而被還押在囚人士,企圖在院所內宣揚港獨信息」,其後署方昨晨搜查該名在囚人士期間,「在囚室牆壁上發現寫有懷疑宣揚港獨字句,隨即隔離該名在囚人士」,並指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調查。

翻查資料,外號「美國隊長2.0」的30歲香港青年,11月底被控相關罪名而遭還押。控罪指他於今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威脅,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他曾分別向「國安法」指定法官,獲國安委主席林鄭月娥任命的總裁判官蘇惠德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申請保釋,均被拒絕,須還押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另外,高院同日亦就保釋申請案件頒下書面判詞。法官李運騰指,申請人在11月22日前已六度被捕,控罪包括非法集結、煽惑非法集會、煽惑分裂國家,以及三次意圖煽動分裂國家。在五度獲准保釋後,申請人立即重覆相同或類似行為,言論變得更加激進。

法官同時駁斥申請方指「被告除了呼喊口號表達意見,沒有其他行動」的說法,聲稱申請人曾高叫「全民勇武」、「武裝起義」等句,顯然不是和平地行使言論自由,或口號僅是宣傳。

法官考慮相關事件發生頻率,認為難以信納申請人會遵守承諾,保釋期間不再重犯,故此斷言拒絕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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