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星期二(12月15日)發佈兩項新規草案,旨在監管諸如社交媒體巨頭面書等科技巨頭在歐洲的運作。該機構表示,這些公司若不改變其商業行為,將面臨高達年營業額10%的巨額罰款,甚至被迫拆分。

在歐盟委員會出台的兩項新規中,一項名為「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目的是結束科技巨頭「自我優先」的操作方式。例如,蘋果公司(Apple)在其產品搜索中著重顯示自家的產品,這項法案將給予小應用程式開發者同樣被消費者看到和選擇的機會。

這項法案要求對被認定違反新規的線上資訊「守門人」處以罰款,金額最多達其年營業額的10%,並以下令拆分作為最後手段。

歐洲執行委員會大樓外,一名活動人士帶著印有面書行政總裁朱克伯格頭像的面具,手舉「監管我」的牌子。(Getty Images)
歐洲執行委員會大樓外,一名活動人士帶著印有面書行政總裁朱克伯格頭像的面具,手舉「監管我」的牌子。(Getty Images)

違反新規 罰款達年營業額10%

一名接近歐盟執委會的消息人士告訴法新社,符合新規線上資訊「守門人」的十大科技巨頭包括美國的面書(Facebook)、亞馬遜(Amazon)、蘋果、谷歌(Google)、微軟(Microsoft)和社群媒體Snap Chat, 中國的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和字節跳動(Byte Dance),南韓的三星(Samsung)及荷蘭的Booking。

另一項名為「數碼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的新規則鎖定用戶超過4,500萬的巨大線上平台,要求它們必須採取更多作為處理一些弊端,包括平台上非法內容,濫用其平台侵害基本人權的行徑,以及蓄意操縱平台來影響選舉結果和大眾健康等議題。它們也必須揭露有關平台上政治廣告,以及它們用來提示和排列資訊的演算法參數等細節。

路透社報道,上述科技巨頭控制著大量數據及數以千計公司和數以百萬計歐洲人仰賴的線上平台,這些新規是歐盟約束特別是美國科技巨頭力量的最認真嘗試。

全球對科技巨頭及其力量的監管審查日益嚴格,這些新規也標誌著,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針對美國科技巨頭的反托拉斯案件上感到挫折,尤其是對谷歌,批評者稱執委會的作為未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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