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卓廷10月曾舉行記者會,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方國珊的選舉申報書提出質疑,包括她與其中一名捐贈者的關係,但遭私隱專員公署質疑他查冊的合法性,並要求他刪除有關資料。林卓延認為私隱專員公署的說法是「蔡玉玲事件的翻版」,批評公署為配合官方機構打壓新聞自由。

林卓延在10月的記者會上,公開要求廉政公署徹查方國珊有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就方國珊的選舉申報書列出多項疑點,包括兩日的競選活動申報逾260萬的選舉開支過高,近八成開支未有單據,涉嫌聘用「幽靈員工」。林卓廷並質疑方國珊未有交代與捐贈者的關係,因為其中一名捐贈者Lau Bik Noon所填報位於堅尼地城的地址,該物業的持有人為Fong Kwok Keung Daniel及Fong Chong,Fong Chong 與方國珊父親方創的英文譯音相符,認為有理由相信Lau Bik Noon與方國珊關係密切。

林卓延指,據悉方國珊其後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聲稱捐贈者受到起底及滋擾。私隱專員公署11月25向林卓延發信,以他查冊目的旨在確認物業持有人及捐贈者與方國珊的關係,而非針對該物業的業權事宜,與《土地註冊條例》的訂定目的不符,要求他移除當日記者會片段。林卓廷續指,跟個人資料主任聯絡後確認,若他不移除相關片段,解釋又不被接納,公署會展開調查,若投訴成立,可發出執行通知,不遵從會交予警方作出刑事調查,甚至刑事檢控。

林卓廷強調,不會刪除片段,會回信駁斥公署信件。直言「政府以各種手段重新演繹公眾及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的規則」,並批評政府剝奪公眾知情權,打壓新聞自由及民間監察力量。他質疑公署指出其查冊目的違反《條例》的做法,是意圖大幅收窄查冊機制應用範圍,將來亦可以同一理由禁止傳媒查閱。「如果車牌不能查,物業不能查,公司註冊不能查,以後如何監察社會上可能出現的醜聞?」

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則指,以往跟進反圍標個案時,透過土地註冊處查冊是常規手段,藉此核實物業資料與公司董事之間的關係。他強調,土地查冊是重要的公眾知情權,不能被當局剝奪。@

林卓延認為私隱專員公署的說法是「蔡玉玲事件的翻版」,批評公署為配合官方機構打壓新聞自由。(宋碧龍/大紀元)
林卓延認為私隱專員公署的說法是「蔡玉玲事件的翻版」,批評公署為配合官方機構打壓新聞自由。(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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