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美國大選中,希拉莉·克林頓(Hillary Clinton)輕鬆贏得了全民投票,但是——與所有民意測驗和幾乎所有權威人士的預測相反—她輸掉了選舉,因為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贏得了選舉人團的選票。

這個結果震驚了也激怒了克林頓的追隨者,他們立即抗議,認為特朗普的勝利是不合法的。在接下來的四年中,克林頓本人,民主黨政客,大科技公司和大多數主要媒體都猛烈宣揚「特朗普的勝利不合法」,並以各種方式(無論是公平還是骯髒的手段)要求特朗普下台。一次又一次我們被告知,民主「正在黑暗中消亡」。

(也許更像是冷漠或不屑於選擇。值得注意和相關的是,克林頓和特朗普都沒有獲得所有有資格投票的人或是己註冊要投票的人的多數。還有許多已註冊要投票但沒有投的人,也許是因為他們認為這兩位候選人都不值得他們投票。)

有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最熱心支持克林頓的人似乎就是這種)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國家不是一個由人民直選的民主國家。美國不是古代的雅典。它是一個共和國,其明智的創始人在憲法第12條修正案中授權其州選舉人團制度,以確保在選舉過程中,能維護公民的多種利益和價值觀。

選舉人團是介於J.S.米爾(Mill)著名的「多數暴政」和「居住在人口較少的社區公民和地緣政治集群中的公民被剝奪選舉權」之間的選擇。從城市精英階層的角度來看,(善意地說)他們認為那些地區的公民不夠開明。但是這些公民的見解和言論自由權與其他美國公民是一樣的,他們也是美國共同財富的重要貢獻者。

煽動所謂不公平的選舉人團,開始在2000年「懸而未決」的選舉中爆發,該選舉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決定了給喬治·布殊(George W. Bush),也激怒了阿爾·戈爾(Al Gore)的支持者。

到2006年,一項運動提出了一個擬議,稱為「全國民眾投票州際契約」(「契約」),根據該契約,任何一個州的選舉人團的選民,可以把他們的選票投給贏得全國總體選票的總統候選人。該提議旨在繞開憲法要求,那就是要修改憲法第12條修正案,需要四分之三各州議員的批准。

克利夫蘭州立大學法學名譽教授,大衛·巴恩希澤(David Barnhizer),在教學、寫作和諮詢領域有著悠久的歷史。他在即將出版的著作《美國的堅不可摧:抵制美國社會的政治思想控制》中,分析了截止到2019年5月已簽署《契約》的州(包括哥倫比亞特區)。

這些州(馬里蘭州,新澤西州,伊利諾伊州,夏威夷州,華盛頓州,馬薩諸塞州,佛蒙特州,加利福尼亞州,羅德島州,紐約州,康涅狄格州,科羅拉多州和新墨西哥州)全部都由民主黨控制它們的立法機構。在所有的情況下,克林頓在大型城市或沿海地區都佔主導地位,而特朗普則在農村和中部地區佔主導地位,而且在多數情況下佔的比例還很大。

如果讓《契約》實現其目標,那麼後果將是由美國10個最大都市區控制選舉的結果。

例如,在加利福尼亞州,克林頓獲得了8,753,788票,而特朗普只有4,483,810票。把加利福尼亞州解析得更深入一點,那就是在這五個縣(洛杉磯、三藩市、聖塔克拉拉、聖馬特奧和聖地牙哥)的投票,就給了克林頓4,294,490票,僅此一項就讓克林頓在全國的票數超過了特朗普:65,853,514票對特朗普的62,984,828票(其他候選人共獲得7,830,934票)。

在《契約》的庇護之下,民主黨的候選人在紐約市和加利福尼亞州,就會比共和黨候選人多得500萬張選票。巧合的是,這票數也就是在這次選舉中拜登所獲得的普選優勢。對於民主黨人和整個國家來說,幸運的是,加利福尼亞和紐約選舉人團的票數都給了拜登。如果是特朗普贏得了這些地區的選舉人團票數,那就可能會煽動無法控制的暴力。

由於2020年的民意調查與2016年的民意調查幾乎一樣,都預計會有巨大的「藍潮」,因此極左派民主黨人都想使用他們預期的政治優勢來推動《契約》的原則。在他們的議程中有一個提議,就是把哥倫比亞特區(這特區比佛蒙特州人口更多,而且極大多數是民主黨人)變成一個州,因而可以增加兩名民主黨參議員。他們甚至幻想將波多黎各也變成一個州。但是這巨大的「藍潮」並沒有發生,而且民主黨在眾議院的力量反而減弱了,參議院幾乎肯定會落入共和黨手中,所以建立新州的狂熱也就消散了。

如果特朗普再次贏得像在2016年選舉人團的勝利,那麼《契約》運動無疑會加速發展。如果越來越多的州簽署了該《契約》,最後總共有290個選舉人團簽字州呢?那該怎麼辦?他們能勝利嗎?因為如果這樣做的話,正如Barnhizer教授在一封電子郵件中給我講的那樣,「它將破壞我們政治體系形式的本質,並將我們的國家轉變為一個「城市超級大國」,這樣的國家很大一部份將由主要城市和一個極特殊身份的群體統治。」

您可能會說,這永遠不可能發生,因為如果選舉人團的選民忽略了他們州的選舉結果,不顧大多數本州選民的意願,那麼此事將提交到最高法院。 他們會認為,契約州不投票支持本州選的候選人,那就是剝奪了選民的憲法權利。

當然,在唐納德·特朗普的支持下,最高法院裏目前保守派對自由派的大法官是6比3,這無疑將是結果,《契約》的規定不會得逞。

但是,如果藍色波浪發生了,或者最終發生了,該怎麼辦?

許多民主黨人對特朗普根據憲法,快速地任命了憲法原旨主義者,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到最高法院感到憤怒,他們公開宣佈希望更改法院人數是他們的首要任務。

十月,喬·拜登(Joe Biden)承諾任命一個兩黨委員會,以「就如何改革法院系統提出建議,因為它已經失控了」。一個更大的,自由主義法官佔多數的法院會認為《契約》違憲嗎?

進步主義者對百分之一的人口擁有大部份財富很憤慨。但是他們認為,百分之一的人口擁有所有政治權力是合理的。他們想要的既不是共和國,也不是民主國家。#

原文Those Calling for Abolition of Electoral College Want Neither a Republic Nor a Democracy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作者簡介:芭芭拉·凱(Barbara Kay)自2003年以來一直擔任《國家郵報》的每周專欄作家。她還為thepostmillennial.com,Quillette和《多切斯特評論》撰寫文章。 她是三本書的作者。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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