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宣佈特別優惠香港人的移民政策後,加拿大移民部長周一表示,因為在香港參加過和平抗議而被捕或被指控的人,不會因此被視為不符合來加拿大的條件。

據《環球郵報》報道,聯邦移民部長門迪奇諾(Marco Mendicino)周一在國會加中關係特別委員會就針對香港的移民政策做證時說,對於僅因為北京於6月份對香港實施一項新的國家安全法而被指控的人,政府不會拒絕他們來加拿大。

他說,這項法律(港版國安法)表面上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和恐怖主義,但對這些罪行的定義如此含糊,以至於批評人士認為,它將被用來把異議和反對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門迪奇諾說,潛在的移民或難民申請人,也不會「因參加和平抗議活動在加拿大境外被逮捕和定罪」而被拒絕入境加拿大。「如果他們沒有犯任何加拿大法律已知的罪行,他們都不會被視為不允許進入加拿大。」

目前,根據新版「港版國安法」提出的指控相對較少,但是,已經有超過10,000名香港人因與去年的民主抗議活動有關而被捕,香港當局已提出二千四百多項指控,而且多是「騷亂」和「非法集會」指控。

當委員會的反對黨議員指出,「騷亂」和「非法集會」也被《加拿大刑法》列為犯罪行為時,門迪奇諾說,這將由相關的政府官員做決定,「我能做的只是重申原則是甚麼。我不對是否受理申請做決定。」

溫哥華移民律師理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表示,他認為,想逃來加拿大的香港人,不會因被捕或因參加抗議被指控,導致在入境加拿大方面遇到麻煩。

「加拿大不太可能將香港的指控等同於加拿大的刑事指控。」他說,「移民和難民事務局將拿出蘇聯時代使用過的規則,來判斷相關的指控是『刑事』還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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