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中華民國國防部指,美國已批准3筆對台軍售,包括增程距外陸攻導彈(SLAM-ER)等。對此,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堅決反對」。
10月22日,中華民國國防部發新聞稿表示,美國政府於美東時間10月21日就「海馬士系統」等3項、18億1,130萬美元對台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可望在1個月後正式生效。
中華民國外交部也發新聞稿指,已正式接到美國政府通知,將對台出售一批防衛性武器,包括增程距外陸攻導彈(SLAM-ER)、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HIMARS)及F-16新式偵照莢艙,總價值約18.1億美元。
對此,在中共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宣稱,美國此舉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干涉內政,對此堅決反對等。
趙立堅還揚言稱,中共將根據形勢發展作出「正當必要反應」。
中央社引述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21日的新聞稿指,這項軍售是基於《台灣關係法》,符合美國國家、經濟與安全利益,也有助於提高台灣安全,維持區域政治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不會改變區域基本軍事平衡。
美國3筆對台軍售武器
前述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21日的新聞稿指,第1筆對台軍售包括135枚AGM-84H(SLAM-ER)、4枚AGM-84H SLAM-ER遙測導彈與12枚CATM-84H空中訓練導彈(CATM)與151項容器、備件與維修零件、支援系統與測試設備、培訓設備與工程後勤支援等,總額達10.08億美元。
第2筆軍售案包括11個HIMARS M142發射器、64枚陸軍戰術導彈系統(ATACMS)M57戰術導彈、7輛M1152A1高機動性多功能輪式車輛(HMMWVs)、11挺M240B通用機槍、17個國際野戰炮兵戰術數據系統(IFATDS)等,總額為4.361億美元。
第3筆軍售案是6具「F-16新式偵照莢艙」(MS110)、3個可移動地面站與1個固定地面站,以及相關備件、維修零件、集成與測試設備、系統支援、人員培訓與後勤技術支援等,總額為3.672億美元。
中華民國國防部長:不會與中共軍備競賽
中央社報道,10月22日早上,中華民國國防部長嚴德發到立法院做《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時表示,不會與中共軍備競賽,台灣是依照防衛需求進行武器建置。
嚴德發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美方基於《台灣關係法》和「對台六項保證」出售台灣防衛性武器,主要是協助台灣增強防衛作戰的戰力,其中包括可恃戰力、不對稱戰力來強化自衛決心,對此表達誠摯感謝;同時也證明美方對於印太安全、台海安全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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