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韓旭被非法庭審。律師有理有據一一駁斥公訴人的起訴理由及各類拼湊的所謂「證據」。韓旭於2019年5月29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至今。
韓旭,1966年出生,山東大學本科畢業,精通四國語言,原甘肅省地毯進出口公司外銷員,計算中心主任;曾任甘肅省對外經濟貿易廳翻譯,長期在德國工作。他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明慧網報道,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韓旭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屢遭殘酷迫害,被非法判刑10年,被開除公職。妻子在巨大壓力下被迫與他離婚。
2017年8月,韓旭被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局拱星墩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桃樹坪拘留所14天,又被劫持到龔家灣洗腦班。韓旭絕食抗議對他的迫害,絕食第4天時,龔家灣洗腦班才讓打電話給他家人,讓來洗腦班領人。回家後他們還安排了眼線監視他。
2019年5月29日,韓旭在蘭州大街上被焦家灣派出所副所長蔡樹東、蘇曉雷綁架,非法關押在桃樹坪拘留所。
韓旭的家人,因找不到他,在向派出所報案找人的過程中,拱星墩派出所所長告訴家人,是韓旭在街上給城關國保的便衣發(法輪功)的東西被抓了,在桃樹坪拘留所。
家屬到拘留所見到韓旭。6月13日,他被非法拘留到期時,蔡樹東又將他轉移到西果園看守所,給其家人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
韓旭被非法關押的1年5個月的時間裏,蘭州市城關法院曾三次通知律師及家屬要對韓旭進行非法庭審,最後都被取消。2020年10月15日上午,法院非法庭審他。
當日上午8點半左右,韓旭的姐姐、表妹、外甥和律師來到城關法院門口,門口已經停著一輛9座的白色麵包車,裏面坐著8個警察。
10點左右,韓旭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進了法庭。家屬要求將他的手銬、腳鐐打開,法警說不能打開。
庭審開始後,律師提出:根據高檢的規定,庭審的時候,手銬、腳鐐是應該打開的,法警才將手銬取下,但腳鐐沒有去。
庭審中,律師對檢察院公訴人張靜的起訴書以及證據一一予以駁斥。
律師提出,警察以誘導的方式讓韓旭談法輪功,並給他錄音,再將他舉報抓捕,這種行為屬於釣魚執法。
針對證人所說的「韓旭讓他參與法輪功組織」的問題,律師說道:韓旭說了法輪功沒有組織,你說讓你加入甚麼組織怎麼可能?說韓旭宣傳法輪功,你們到他家裏抄家,甚麼東西都沒有,他宣傳甚麼了?
針對證人說:「他沒說話,我就知道他要宣傳法輪功。」律師說:「既然人都沒有說話,怎麼能說是宣傳?」
公訴人提到韓旭有翻牆卡。律師說:擁有翻牆卡並不違法,現在好多人都在翻牆,有些機構也在翻牆,很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推特向外面發一些消息,如果不翻牆根本就上不了推特,還有很多外企也在用。
對律師提出的問題,公訴人沒有任何具體的答覆,很被動,只是扣大帽子,一個勁地說法輪功是某某教。
律師還說:「證人說韓旭在14點的時候給其宣傳法輪功,14點5分看到韓旭被兩個警察帶走了,證據中又出現14點40分韓旭給另一位證人宣傳法輪功。既然人已經被控制,14點40分又怎麼宣傳去了?」公訴人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韓旭也從三個方面為自己辯護,但是只說到兩個方面,第三個方面還沒有說,就被法官制止了。
11點半的時候,非法庭審結束,律師和家屬走出法庭。
在場的人都看到公安、檢察院違法操作,陷害無辜,所謂的司法人員借法律之名迫害修煉人的罪行。
然而,就在非法庭審韓旭一案的同時,蘭州市另外6位法輪功學員也在城關法院遭受這樣的非法庭審,其中一位是李亞。在警車上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都被穿著白色的隔離服。
中午12點10分,那輛坐著8位警察的麵包車開走了。12點30分左右,韓旭、李亞等7位法輪功學員被警車載著離開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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