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13名法輪功學員劉志峰、王永興等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於9月28日被灤平縣法院非法庭審。兩位維權律師為他們做無罪辯護。
明慧網報道,庭審前,13位法輪功學員(劉志峰、王永興、王廣學、陳海東、杜桂蘭、王海芹、王素芳、戈素芬、李豔華、劉麗娜、王海冰、湯鳳霞、劉鳳霞)都被戴著手銬腳鐐,身穿防護服,戴護目鏡帶入現場。
在兩位律師的強烈抗議下,他們的鐐銬被去掉。因為公示期不合規範,律師首先要求合議庭人員迴避。法官沒有回應,繼續開庭。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時,磕磕絆絆,念不成句;在念完有關材料後,也沒有對當事人和律師提出任何問題。
兩位維權律師一直佔據主動,從法律和道義角度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在場者,包括旁聽的學員家屬都靜靜聽著,能感受到所有人都非常認可律師所講,有的庭審法官還不住地點頭。
期間,劉志峰夫婦和王永興都講到自己修煉法輪功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做好人,沒有錯。
公訴人是灤平縣檢察院鮑振賢,審判長是法院民事庭長趙亞軍,圍場縣公安局該案的組卷人魯淑雲、賈立新到場。共有11位律師介入,其中劉志峰和王海芹夫婦分別聘請了律師為他們做無罪辯護。除王海芹的妹妹作為辯護人允許進入庭審現場外,其他當事人只允許有一位家屬在隔壁房間通過同步錄像旁聽。
庭審從上午9點持續到下午4點,中間無休息。庭審結束沒有宣佈結果。
起訴前,公訴人鮑振賢曾經對與他會面的律師說:「你不要再講了,沒有用,法輪功的真相材料我看得太多了,我承認他們都是好人。等開庭時你到法庭上願意咋講就咋講。其實你們律師在法庭上怎麼樣辯護,要說些啥,我都知道。到時候你辯護你的,我們依照兩高的司法解釋判我們的。」
庭審前,審判長趙亞軍對律師說:「我知道這些煉法輪功的都是善良人,這幾天白天黑夜不斷接到海外的電話。」(海外法輪功學員給法院人員打電話、講真相,讓他們秉公執法,守住道義良知。)
報道說,這些公檢法人員也都知道法輪功學員無罪,在中共的脅迫下依然庭審、審判,製造冤案。庭審前,合議庭法官試圖通過這11位律師向當事人和家屬施壓,勸說這些人放棄信仰,認罪認錯,否則會重判,以當事人和親屬的事業前途相威脅。這恰恰證明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是冤案,法庭拿不出犯罪事實依據。
法輪功教人做好人
劉志峰修煉法輪功前脾氣暴躁,總是在外吃吃喝喝,回家後和妻子吵架。2012年他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和睦了,受到感化的妻子也走入修煉。劉志峰兄弟有五人,他自己一人承擔起照顧老人的責任,人人都誇他孝順,像是變了個人。
他家裏開了一個食品廠,以前他很少管理,還經常訓斥員工,員工都很畏懼他。煉功後,他和員工有說有笑,像是一家人。劉志峰說:「這都是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改變了我,否則我絕對做不到這些。」
夫婦倆被迫害後,員工都說:「老闆是好人,咱們就應該幫他家渡過難關。」這一年多來,在沒有自家人過問下,食品廠經營得紅紅火火。以前因為食品加工上不偷工減料,不摻假,好多供貨商家都說劉老闆傻,現在商家得知夫妻倆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被抓,都表示同情和憤慨。
公安廳的密謀迫害
2018年11月,河北省公安廳指示承德市公安局,對圍場縣法輪功學員展開所謂偵查。圍場縣公安受案,與承德市公安組成「121」專案組(12月1日成立),對全縣法輪功學員監視7個多月,密謀迫害。
2019年7月13日,34名法輪功學員正在集體閱讀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時,遭承德市及圍場縣兩地公安局警察綁架。
綁架後的第二天,警察開始對這些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的法輪功書籍、設備等私人物品。後來,除以上13人外,其他人人全部被釋放。
2019年11月份,灤平縣檢察院把13人的案卷退回到圍場縣公安。圍場縣公安拒絕放人,於2019年年底再次把卷宗遞交給灤平縣檢察院。檢察院最終下達非法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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