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有一縣令奉命赴任。這一去,不僅引來了前世的冤家,還被揪到神明面前。一場奇特的經歷,原來是前世一時之誤,埋下的禍根……
清朝道光年間,有一官員叫孫翹江。道光十五年(1835年)中進士,朝廷任命他到肅州寧縣做知縣。
他剛接過官印,進入官署,還沒有開始處理政務。一天夜裏,有一白衣婦人,容顏悽慘黯淡,來到孫翹江跟前,對他說:「我是北直人,本來我沒有失節,但你前生在此地做縣尹,卻以失節判我有罪,使我蒙上不白之冤。我已經向大帝奏請,允許我向你報復索命!」說罷,就用手掐他的喉嚨。孫翹江突然遭此變故,一下嚇得昏了過去。
當他醒來後,那婦人仍站在他的床前,帶著怒氣,虎視眈眈地盯著他。或向他投繩子,要把他懸掛在樑上;或投刀給他,讓他持刀自刎。諸種百態,弄得他狼狽不堪,他根本不能辦公。
隔一天晚上,那名婦人揪著他要去見城隍,孫翹江覺得自己魂魄出竅般,飄飄然地隨著她行走,恍然間已來到神案下方。
只見一位神明身著朱袍,頭戴金冠,一派威猛嚴厲的氣象。他對孫說:「查看你今世,得知你嚴守孝道,不犯邪淫惡行,權且為你留些薄祿,贍養親恩。回去後,最好改任教職,不許貪戀官祿,留戀官位。」然後轉頭向那婦人說道:「貞婦,你也應當遵命,讓他辭官離去,不得再去攪擾他。」神明處理完此事,就命他們回去。
這時,孫翹江忽然醒來,以為自己做了一場夢。再看看室內,燈火黯淡無光,那婦人仍然站在他眼前,憤怒地對他說:「明天,你趕緊辭職。要不然,我不會放過你的。」孫嚇得只能唯唯諾諾。
次日,他就修書一封,要求辭官。河間太守熊下劄希望他能留下。那婦人又出現了,破口大罵道:「狗奴才,你還不離開啊?我誓要斃你的命!」用力提著他的頭髮,只見他的頭髮簌簌飄落,猶如疾風中亂飄的雨絲。孫翹江哭著說:「昨天,我已經向大人請命了,必當親自交還官印,我怎麼敢再遲疑呢?請你留下姓名,熊大人會上奏朝廷,為你請旌表,還會請僧人為你念經超度,以安慰你貞潔的精魂,好讓後世那些主持聽訟斷案的人,引以為戒。」
婦人摸著頭說:「我的事已經昭彰了,不勞大人表揚。而且我又不是為了求名求利,還需要請甚麼旌與超度呢?你在前生沒有洗刷我的冤屈,侮辱了我的名節,讓我含垢蒙冤,我自然要報復你。既然你不在這裏為官,我還求甚麼!」說罷,就悻悻地離開了。
次日,孫翹江親自到府署交還印綬,熊太守只好接受了他的請辭。孫回到家鄉後,那婦人就不再來打擾了。
對此,《醉茶誌怪》的作者醉茶子評論道,官員斷案聽訟不可不慎!污辱一個人的名節,雖然是一時之錯,然而那官員轉生到下一世,冤魂也不會忘記報復。如果明明知道其人含冤,卻還是貪污受賄,以官威和酷刑欺壓對方,那些蒙冤者雖然當時當世無可奈何,然而日後索債報復,施加的慘毒之報,那些官吏又怎能擺脫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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