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疑犯陳同佳,近日通過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已經委託台灣律師於5日向台灣當局聯絡投案安排,並於本月內赴台投案。不過台灣當局今日(5日)表示,目前暫未收到陳同佳投案的訊息。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台灣律師希望給他們幾天時間,以處理陳同佳赴台投案的安排。香港電台向陳同佳委託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查詢,律師並未置評。

在台灣方面,中華民國監察院發佈調查報告指,法務部針對陳同佳案3次透過陸委會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調查取證及被告遣送請求,不過港府拒絕回應司法互助請求,也拒絕會商。

報告指,港府曾經就案情與證據,聯絡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並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發出4封信件。不過報告認為,這些只是執法機關的情資交換,而非正式的司法互助。

報告又指,台灣方面曾提出參考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中臺、港警方的合作模式,由台灣警方赴港於機場禁區交接疑犯,也被港府斷然拒絕。

行政院長蘇貞昌5日在回答傳媒提問時表示:「如果陳同佳要來台灣投案,香港有政府,台灣有政府,就好好的談。他不可能來這裏自由行,我們也不會容許一個殺人犯自由來去。」他又表示台灣政府會依法辦理,香港政府用不著推來推去。

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表示,陸委會已經有處理窗口,如果陳同佳來台投案自首,會配合陸委會依法辦理。

不過香港政府始終否認有與台灣的聯繫窗口,香港保安局在3日表示,因為撤回了《逃犯條例》修訂,現時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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