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5日),在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的「議會內外」節目中,香港大律師張耀良就早前12名遭到中共扣押的港人未來去向進行解析。他表示,按照中共對於維權律師及民主人士進行拘捕的先例,12名港人有可能遭到無限期拘押,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另外,張耀良對於特區政府無所作為「相當失望」。

12港人或面臨無限期拘押

張耀良對於他們今後的去向表示「不樂觀」,他指,他們的遭遇「非常的熟口熟面」。

張耀良表示,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任何被捕人士可以要求會見律師。而在公安調查的過程中,官方應該通知其家屬、所屬單位,以及被捕人士還擁有探視的權利等;並且控方需在37日內決定是否起訴他們,也即公安要在37日內將調查結果交予檢察院決定是否起訴被捕人士;如果決定起訴,則需有一個「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後,公安會再有2個月的調查時間;第三階段將會把案件移交至法院。

而這12被拘押港人,按照上述中國的法律,張耀良指,負責調查的公安必須在10月1日前(也即37日內)將調查結果遞交檢察院, 檢察院會依據結果作出是否「批准逮捕」,若「批准逮捕」則將移交法院進行審訊。但是有可能因為某些原因「繼續將他們拘留」,張耀良說。

張耀良表示,這一做法發生於2017年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事件中,「無限期地延長關押屢見不鮮」。

張耀良對案件表示不樂觀的另外原因是「到目前他們都未能與自己選擇的律師見面,見不見律師我們都不知道,說是說有官派律師」。

「第二,他們音訊全無,意思是家人完全不知道他們的現況,儘管特區政府說『他們身體良好』,但是他們的精神狀態如何?我們完全不知。」張耀良說。

「這些情況與其他曾經遭遇被捕的維權人士的狀態很相似,所以我說『我有點擔心』。」張耀良說。

特區政府無所作為令人「相當失望」

不過,張耀良指,特區政府可以做到的「是去探訪他們,比如他們說『健康狀況良好』、『已有官派律師』,表明他們與中國方面有溝通的渠道;另外,特區政府還可以作為中間人安排家人去探訪他們,至少還可以安排律師去探訪他們。不過到目前為止,特區政府甚麼都沒有做,這一點令我相當失望。」張耀良說。

張耀良還指,特區政府強調由於他們處於另外一個司法區域,幫助不到他們,「這一點是不可能的」,張耀良說,「首先,這個不是另外一個司法區域,這個是中國;而且,特區政府有駐京等辦公室,本身這些駐某地辦就是在有需要的港人在(國內)面臨困難的時候,無論何事,他們是可以介入,扮演橋樑的角色的,所以說『甚麼都做不了』這一點,我不能接受。」

另外,如果他們將來會被檢控,張耀良說,「他們今後的待遇是我們現在應該考慮的問題,假設他們會被檢控,並被移交法院,他們會否得到公平的審訊是個問題。」

按照中國的法律,審訊必須公開,「除非涉及了國家機密或國家安全,法院就不需要公開」,張耀良還說,法院即使告知可以公開,但是「卻會以種種理由造成家屬不能夠進入法院旁聽,甚至審判完結後還是不能夠會面。」張耀良指,這是「另外一種形式的閉門審訊,這種情況屢見不鮮」。

中國是否存在法治?判斷標準為「公義有否得到彰顯?」

今(25)日,張耀良還談到中國法治的問題,他表示,法治有一個重要元素,即得到公眾的信任,要讓人眼見「公義得到了彰顯」才會令人信服,如此「法治才會有公信力」,這才叫做「彰顯」。

他說:「如果一個國家人們沒有飯吃,政府沒有國防,這個國家還可存在,但是如果一個國家沒有了『信』,那麼這個國家就不能夠存在,這裏的『信』是指,人民信不信政府?信不信公義?信不信法律?」

張律師表示,從這裏可以看出在中國大陸法治或人權是否得到過彰顯。

大陸法律人普遍對於中國的法治「從失望至信心無存」

張律師還談到,中國大陸的法律人士普遍對於中國的法治「從失望至信心全無」,但是他表示,法律人無論生活在哪一個地區,他們對於公義的追求是一樣的,因此「建立對話不是難事」,但是他們的理想能夠「實現多少,這是一個問題」。

張律師指,在中國大陸的公開場合包括課堂或研討會等,那些學生所言極為小心,原因是他們擔心周圍的人,有可能會將他們的言論外洩。

但是在中國大陸「那些研討會、會議不可能在無官方的批准下能夠進行得了」,張律師表示,「換言之,你可以假設我們任何對法律的討論、學習、交流一定有官方在場,所以一定要很小心。」

不過,張律師指,那些學生會在上交的功課裏面講出「很多的心裏話,並舉出一些實例,那些是真心話,表達出他們的憂慮。」

2019年11月,張耀良大律師受邀前往中國政法大學講課,向學生講授香港《普通法》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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