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沙灘排球隊成員兼小學教師楊某,去年11月被控涉嫌襲警,今年6月被判罪名成立後,案件於周二(9月8日)在粉嶺法院進行宣判,楊某被判即時監禁9星期,但獲准繼續保釋等候上訴。

被捕時遭暴力對待傷痕纍纍

去年(2019年)11月11日,正值香港網友發起「大三罷」和「黎明行動」期間,楊某在駕車上班途中被交通警截查,期間涉嫌提膝撞到警長鍾宏業(警號54977)的腹部,被控襲警罪。案件在今年6月12日進行庭審。

在當時的庭審中,警長鍾宏業在法庭上稱,當天早上6時半左右,被告駕車以時速約10公里的速度在迴旋處慢行,於是上前要求搜車,但被告表現憤怒還想離開,3名警察向前抓住被告雙手,被告抬起腳,膝蓋撞到鐘的腹部,後來被告被按在地上被手扣反鎖後,宣佈以襲警罪名將他拘捕。私家車沒有查出任何可疑物品。

不過到庭作證的另外兩名警察稱沒有看到被告有抬腳動作。

辯護方在法庭上予以反駁,被告沒有襲擊警察,反而是遭到鍾宏業及其他警察聯合毆打,警察把被告壓在地上時,以「磨薑」方式把被告的面部在地面磨擦,又對他扯頭髮、挖眼、摩擦他的下體等,有照片顯示被告被捕後臉上傷痕纍纍。但警察作供時否認對被告聯合施暴。

現年29歲的被告出庭自辯時表示,被捕時以為警察要將他拋下大橋。

判官稱被告對警察充滿敵意

本案的主審裁判官吳重儀在6月12日的庭審判辭中稱,接納3名警察的證詞,雖然遇襲警長的證供有不一致之處,但不足以影響其證供的可信性。至於另外兩名警察看不到被告抬腳的動作,法庭認為當時被告的動作太迅速,二人看不到也不奇怪,這也顯示警察沒有「夾口供」。

相反,判官不接納被告的證供,聲稱被告作供時的態度「假到不能再假」 ,不相信他不知道當日有三罷活動,不接納他受到警察襲擊的說法,還稱被告在庭上的眼神對警察充滿敵意,表明不信被告沒有仇警,裁定被告襲警罪名成立。因此被告成為首宗因「反送中」示威而被定罪的教師。

判官甚至質疑被告的心智是否適合當教師,故下令將被告關押到小欖精神治療中心,並索取精神報告、心理及背景報告,然後再作量刑。

被告被關押在小欖精神治療中心一周後,在高等法院獲准保釋。

當被告的精神報告出來後,判官於昨日在粉領法庭做出宣判。

教學全心全意令人讚賞

9月8日的粉領法庭上,在判官宣判之前,被告的辯護大律師陳偉彥表示,精神科報告證實被告沒有任何精神病或心智問題,亦不須向精神科求診。雖然被告因本案已被學校解僱,但學校校長在背景報告中表示,被告負責任及全心全意的教學令人讚賞,給學生帶來很多正能量,學校很欣賞他的教學熱誠及表現。

另外,被告一直奉公守法,沒有不良紀錄,也沒有不良嗜好。除了教書及運動外,被告作為獨子,還需要照顧肝癌康復的父親,以及患抑鬱多年的母親。本案案情與被告的性格不符,屬非常單一事件,而且警長沒受傷,希望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不過裁判官吳重儀聲稱,襲警是嚴重罪行,法庭有責任保護正當執行職責的警察。被告雖然是家中經濟支柱,父母患病,還要幫父親打胰島素,令人同情,但被告會見精神科醫生時沒透露母親患有精神病,內容有不盡詳實之處,包括沒有說出害怕警察將他拋下橋,審訊期間又無悔意,因此判他立即監禁9星期,不予緩刑,但准許他繼續保釋等候上訴。

本案發生後,被告獲得體育界300多人聯署信件支持,盛讚他非常適合從事教育工作。被告的女友表示,被告本來可到名校任教,但他選擇到專收基層學生的學校,希望能夠幫助改變基層學生的命運。在6月12日的庭審,判官宣佈被告襲警罪名成立時,公眾席上有人啜泣和流淚,被告的女友和辯方女律師都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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