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近日認定耶魯大學在錄取學士學位申請生中,長期存在種族歧視做法,違反美國民權法案相關內容,要求耶魯儘快糾正。一些法律專家表示,司法部的決定是傳統意義上、美國憲法精神的勝利,此案的未來走向還取決於今年的美國大選結果。
司法部在8月13日發表聲明說,「因為族裔背景,每年在絕大多數申請耶魯大學的亞裔美國學生和白人美國學生中,只有十分之一和四分之一的人有可能被錄取,而具有相同學業背景的非裔美國學生卻更容易獲得錄取。」司法部發現,耶魯大學在錄取新生過程中,存在基於種族的歧視,而種族是該校每年數百項招生決定的決定性因素。
大選結果將決定案件走向
兩年前,司法部應亞裔維權組織——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遞交的民權申訴,對哈佛和耶魯等大學展開調查。申訴案指出,耶魯大學常年在錄取新生方面,對亞裔生進行歧視,使這部份學生的入校門檻被抬得越來越高,長期經受不公正和不平等待遇。
司法部的決定讓ACCE、亞裔美國學生和維權團體感到鼓舞。
加州橙縣華人協會撰文說,司法部的決定顯示,正義或許遲來但「不會缺席」,前提是人們要為之努力。
維權團體和部份法律人士指出,這個問題也與今年的大選直接相關,它會走多遠,要看今年的大選結果。如果代表傳統保守派的美國總統特朗普獲連任,將意味著案件很可能繼續向利好亞裔生和白人學生的方向發展。
如果政府換屆,未來的司法部很可能將換帥,新人很可能撤銷對此案的進一步調查,改變案件的走向。
回歸《憲法》原意
美國智囊、傳統基金會的高級研究員岡薩雷斯(Mike Gonzalez)撰文說,司法部的決定讓誕生於1788年的美國《憲法》,及其保護所有美國人獲得「平等機會」的內容,得以「復活」。
岡薩雷斯說,美國《憲法》對公民平等機會的保護在1960年代逐漸被一些人歪曲,形成了後來的系統性歧視做法,逆《憲法》精神而行。司法部的最新決定是恢復《憲法》原有含義的重要一步。
這項決定雖然不能立即停止耶魯等一些大學在錄取新生上的種族歧視做法,「卻讓我們呼吸到一縷新鮮空氣」。岡薩雷斯說,因為司法部指出耶魯「以種族來劃分美國人,為美國人帶來陳規陋習、痛苦和分裂,這樣做不合法」。
耶魯在錄取新生中的歧視行為也違反了《憲法》第14修正案,其中要求保護美國人在入學、就業和住房等方面具有平等機會,不得因種族或膚色而受到不同的對待。
司法部的決定要求耶魯儘快糾正在錄取新生上的歧視性做法;如不能馬上改變,需告知司法部,未來在甚麼時候將取消這種做法,否則耶魯將被起訴。
耶魯表示,不會在錄取新生方面做出改變。
岡薩雷斯說,要解決這個問題,最終要提告至最高法院,才能一錘定音。
美國大學對不同族裔學生給予不同錄取比例的做法,可追溯至1978年。當時最高院對一宗大學錄取案件(Bakke)的裁決要求「獲得聯邦資金的大學在某些限定的情況下,可以將申請人的族裔作為考慮的因素之一」。
司法部對耶魯案調查後說,在考慮族裔因素上,耶魯只做到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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