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信陽公安局長李長根賣官案牽出三十餘名買官者,行賄人究竟是誰?至今成謎。日前,前資深媒體人何光偉訴信陽市公安局一案二審開庭,維權公民到場被拒旁聽,河南維權人士邢望力夫婦還遭警方劫持。

6月19日,前《南方周末》記者何光偉訴信陽市公安局違反政府信息公開一案,在信陽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庭審到中午結束,未當庭宣判。

十多位訪民被拒絕進入旁聽,河南維權人士邢望力夫婦凌晨即被當地警方劫持。

之前,何光偉要求信陽市公安局局長出庭應訴,並要求庭審直播。但對方並未出庭。

何光偉在自媒體上披露,在整個庭審中,信陽市公安局的代理律師多次無理打斷他和代理人發言。「他的辯論意見我只聽出一個意思:賣官鬻爵合法。我當庭指出:能發表這樣的辯論意見非常無恥、真的很無恥,我感到很震驚。」

河南維權人士邢望力的兒子邢鑒告訴《大紀元》記者,當日父親與母親徐金翠從外地返回信陽,剛下火車還未離開站台,即被息縣淮河派出所所長王俊傑帶領十七八名便衣公安及特警攔截,並押上一輛深藍色依維柯特警車,帶回息縣農貿市場黑監獄進行非法關押。

10點許,以防疫為由,息縣當局喊來息縣人民醫院一名醫生,對邢望力夫婦進行深喉取樣本測試中共病毒(俗稱武漢病毒、新冠病毒);13點許,邢望力夫婦才得以返回家中,但被警告不得超出當局監控的視線範圍。

邢鑒說,父親原想直達信陽中院,旁聽信陽市公安局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一案。

2014年11月,河南信陽市公安局原局長李長根落馬。李長根曾任河南信陽市前副市長、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河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等職。2016年4月14日,李長根因受賄被判刑十年。同年10月20日在獄中去世。

李長根的判決書上顯示,他索賄受賄630多萬元,大部份是在信陽當公安局長賣官收的錢。而從他手裏買官的,是信陽市公安系統三十多名正副局長、政委、隊長。

2019年4月10日,何光偉向信陽市公安局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信陽市公安局拒絕公開行賄名單。信陽市委宣傳部負責人曾聲稱,行賄者有被處分,但文件涉密不公開。

實際上,行賄官員僅被輕微處分、或黨內警告處分,調離無實權職位。有的甚至還在位擔任要職。

2019年12月12日,信陽市溮河區法院判決駁回何光偉的一審訴訟請求,理由是其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於政府信息。

據〈李長根的賣官帳本〉一文,2012年12月,光山縣發生學生被砍事件,公安局局長余某某引咎辭職後,政委劉某隨後以二萬人民幣的價格補位成功。

而公開報道顯示,2013年劉洋成為光山縣公安局長。

根據李長根的刑事判決書,2008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李長根利用職務便利,「接受劉某3的請託,在辦公室多次收受劉某3總計16萬元人民幣,將劉某3從固始縣公安局副局長逐漸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政委、光山縣公安局政委、局長。」

邢鑒分析認為,這個劉某就是劉洋,履歷信息是吻合的。

他表示,這個案子影響很大,涉及三十多位區縣公安系統的官員。這個公安系統爛透了,包括縣公安局長也買官,所以他們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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