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因為鼓勵、不鼓勵、到排斥、清理中國的地攤,林林總總的事情,反映出了中共高層的博弈,也反映出經濟的頹勢,及百姓的艱難和無奈。擺地攤(Street Vendors)或者說街頭攤販,對中國經濟總體的發展,或者中共政府希望的扭轉乾坤、擴大就業,甚至拉動經濟、去庫存,都於事無補。因為中國經濟的衰退,是民眾購買力和消費能力的問題,是民眾債務負擔和收入水平的對比。中國現在不缺銷售的渠道,也不缺大部份大眾商品,只缺乏收入、工作、可支配收入與消費能力。

從另一角度看,地攤或者說街頭攤販,多多少少會與實體店家和電商,開展一部份競爭。一般來說,擺地攤會對實體店的生意有一些侵蝕,但主要是對中低檔商品的零售,會有些衝擊,對高端商場影響不大,對電商的生意也會有些蠶食。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說,地攤經濟對商業地產或有「巨大殺傷力,必須收費管理」,這未免言過其實,應該不會有那麼大。

中國的「地攤經濟」一會兒被捧,一會兒被封殺,風向突變,中宣部網信辦還發禁令,嚴禁媒體在報道中使用「地攤經濟」一詞。說是因為「地攤經濟」一詞有損政府的面子。這個反動政府的面子,有那麼重要嗎?難道全世界還不知道這個政府的內裏,是甚麼樣的?

世界上最優秀的國家,許多都也是擺地攤的,管理和疏導適當,還會變成城市的文化特色,吸引遊客的資源。台灣夜市,就是規範化的食品街頭攤販(地攤),這已經是台灣文化的優秀特色。

在中國,擺地攤本來就是一個給底層民眾自謀生路、自食其力的方法,政府抬抬手,略加引導和服務,就可以成為很好的一個輔助就業的工具,但愣是給中宣部的官僚給扼殺了。

十年前在費城的爵碩大學(Drexel University)教書時,很喜歡在午餐的時候,去街道邊買食物卡車(Food truck)的現做食物。有一個專賣炸魚和混合豆飯的黑人老婦人的車,其熱熱的、香香的食物非常受歡迎。記不得是多少錢一份了,大概在6~8美元左右,非常好吃,味道就是好,沒得說的。

費城還有一個知名的Gino's Philly Steak,是另外一個風格。牛肉洋蔥加芝士的三文治,油汪汪的,很肥人也很好吃。這家店也成為費城的地標,每天外邊都有外來遊客排成長長的隊伍,等著過一把癮。

在美國,甚至有學術式的研究,探討擺地攤的優勢和劣勢。總的說來,擺地攤的優勢,在於其生意可以攜帶、轉移,很快換地點,固定費用比較低;但其劣勢也很明顯,包括街頭競爭激烈,人們容易一窩蜂,還有天氣變化,室外寒冬酷暑,謀生不易。

紐約街頭地攤人們都很熟悉,也很喜歡,世界遊客都覺得方便,也不會有人認為會有損於美國的形象。紐約地攤主要賣的東西,是飲料、香煙、熱狗、清真食品、糖霜裹的花生、堅果和蛋餅等。

世界上現在還有「國際街頭攤販日」(International Street Vendors Day)。它從2012年開始,是每年的11月14日。世界範圍內,據估計有10億多個街頭攤販,涉及18億人,各國人們賣的東西五花八門,從山羊奶、手機卡,到修車、理髮,各種各樣的非正式經濟都有,是一個10萬億美元的行業!

但據說,這是個保守的數字,實際上會遠高於此。因為很多政府可能沒把擺地攤納入經濟統計,即使計算了,攤主也可能低報。

18億人,是世上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比任何一個國家的人口都多,這不是一股小的力量。18億人經營10億地攤,每年10萬億美元的收入,平均兩個人打點一個地攤,每個攤位的年收入平均1萬美元,每人每年5,000美元。

當然,這是全球平均,在發達國家會高於這個數字,在發展中國家會少於這個數。每人5,000美元,是3萬5,000人民幣,每個月3,000。也就是說,中國民眾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就是國際社會擺地攤的平均收入。聽起來,好像不是那麼高大上,是不是?

很多人可能錯誤地認為,擺地攤跟販毒、非法交易、騙局聯繫在一起。非法的當然有,但絕大多數地攤不是的,他們是規規矩矩的生意人。美國各個城市規則不同,比如紐約有很多地攤,但在洛杉磯被禁止,他們每年把1萬~5萬街頭攤販趕走。紐約不禁止,但有執照數量的限制,所以很多在紐約的街頭攤販是無照經營的,會挨罰款和警察的騷擾。

地攤繁榮了城市,給了底層人民一個謀生的機會。其實呢,許多西方的大公司,如寶潔公司(Proctor and Gamble),聯合利華(Unilever),他們在發展中國家,也用街頭攤販、地攤的形式賣他們的日用品,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渠道,你要賣你的東西,你就得利用。

美國商學院的學術研究,也涉及到這個問題。佛羅里達州新東南大學(Nova Southeastern University)的研究人員,探索街頭攤販的競爭優勢,試圖建立一個理論模式。他們研究了非洲加納共和國的街頭攤販,看他們如何獲取競爭優勢。研究發現,加納的街頭攤販居然採用了十項戰略!包括人脈網絡,同時進攻多個無差異的市場,賣方便類的商品,死而復活(戰略性的撤退,然後殺回馬槍),定時更換商品和服務,充份利用靈活的營業時間,按成本定價的策略,促銷,商業信用(Trade credit),和利用地域優勢等。怎麼樣,蠻精道的吧?

從各國的總體看來,地攤會造成環境和市容問題,雖然經濟角度看,它可以吸納勞動力。地攤經濟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吸納非正式經濟中無業人員,減少失業。一些政府對地攤經濟感覺進退兩難,街頭攤販可以創造就業,但在城市規劃中,又可能成為政府負擔。因為小販們進入公共領地,改變了原來公共場所的用途和功能,可能不顧公眾利益,也可能不遵守規則,加上環境污染,交通阻塞,人員擁擠,還會成為犯罪的溫床。其實,這就是政府管理水平的問題,台灣夜市的成功,就在於解決了上述這些問題。

回到題頭的問題,在美國擺地攤,能賺多少錢?比世界平均水平怎麼樣呢?

美國紐約一個城市,就有1萬到2萬個地攤,他們每年捱的罰單,都會有一千塊錢。紐約還有一個著名的公案,就是2009年時,一個賣熱狗的地攤,被大都會博物館給吊銷了執照、踢走了。原因呢,是因為她沒有及時付給博物館每月5萬多美元的租金。

人們都吃驚了,賣熱狗的,怎麼可能一個月付5萬3千美元的地攤租金?!還不止這些,這個叫Pasang Sherpa的女士,在博物館前後各有一個熱狗攤位,她按合同每年必須付給紐約公園管理處兩個攤位的租金,南面的一個每年36萬美元,北面的一個每年28萬美元。兩個加起來,就是每月5萬3,000美元!熱狗呢?是2元錢一個。猜猜她必須賣出多少個熱狗吧!人們還知道,在她之前的那個攤販,付了41萬的租金,加上2萬多的食材費用,每年肯定要掙遠遠多於44萬美元。

當然了,這是個極端的例子,美國只有一個大都會博物館。美國平均擺地攤的年收入,是多少呢?是1萬4,000到1萬6,000美元。就是每個月1,200~1,300美元左右。這實際上是相當於時薪8美元左右,比聯邦政府的法定最低工資每小時7.25美元,略高一點。在美國擺地攤,閣下會有興趣嗎?#

(謝田博士是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的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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