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此前針對西灣河開槍案及深水埗的士撞人案提出的私人檢控,東區裁判法院今天(6月5日)裁定的士撞人案表證成立,稍後將發出傳票,但涉交通警員的西灣河開槍案因還需時釐清法律觀點,決定押後裁決。
許智峯提出的案件分別是:控訴去年11月11日在西灣河實彈擊中一名21歲學生的交通警員意圖謀殺罪,以及控訴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駕駛的士撞傷抗爭者的司機危險駕駛罪。東區裁判法院5日對這兩宗案件召開內庭聆訊,由裁決官林子勤做出上述裁決。
許智峯於庭外對此裁決表示歡迎。他說,的士司機鄭國泉涉嫌危險駕駛一案,是「香港人等了很久的消息」,「是給警暴同傷害示威者的人的警示」。許又透露不排除在索閱傷者之醫生報告後,改控鄭國泉更嚴重罪名。
對於交通警員開槍案,許智峯則表示,由於指控嚴重,法庭需時釐清法律觀點及考慮傳票草擬方式,故今日未能作出裁決。
許智峯另透露,今早有律政司代表到庭旁聽,希望取得更多資料,但法官林子勤認為律政司並未正式介入,故視他為一般公眾人士,請他離開法庭。@
許智峯表示,過去一年港府對警暴問題視若無睹,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也起不到作用,所以希望透過私人檢控,向港府及警隊施壓。許智峯並警告律政司不要介入案件:「不好再讓全世界看到他們偏頗同醜陋。」他指出,如若律政司相信司法獨立,就應讓法庭審訊以彰顯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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