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輪功學員黃敏於2007年8月15日被迫害致死,年僅54歲。黃敏生前曾披露,警察曾當著她的面叫囂,是周永康對成都市公安局點名要迫害她的,稱她是成都市已知的在職公職人員中職位最高的法輪功修煉者。
據明慧網報道,黃敏出生於1954年6月7日,重慶大學本科畢業,於2000年11月退休,退休前是成都市中小企業管理局(原成都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副局長。
在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黃敏曾多次遭中共各級機構迫害,其中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位於資中縣楠木寺)曾遭受19個月的非人折磨,被迫害得皮包骨。
被綁架到新津縣洗腦班、成都看守所
2005年5月19日,在成都市成華區五冶租房,黃敏與女兒被蹲坑數日的成都市雙橋派出所和府南派出所警察一起綁架到府南派出所。當時一穿制服的警察不允許黃敏穿襪子、換衣服,野蠻地將她的頭蒙上,戴上手銬,拖著就走。
5月20日,黃敏的女兒被府南派出所非法關押到新津縣洗腦班,於7月8日被釋放回家。
黃敏也被關押到新津洗腦班,因絕食反迫害,被五六個人摁在地上灌食。她的牙齒被撬掉一顆,食道被插出血。黃敏拔掉管子,警察又插上,還說:「拔嘛,拔了又給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黃敏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於8月26日被釋放回家,歷時100天。
黃敏被綁架後,家屬只收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區分局出示的7月7日的非法逮捕通知書。在2005年7月27日,黃敏的戶口簿信息中有關黃敏的個人資料被成都市府南派出所非法刪除。
黃敏在8月26日回家後,用紅筆記錄了自己遭受迫害的這段經歷:
5月19日,被綁架到府南派出所後就開始絕食絕水;
5月20日至7月8日,被非法關押到新津洗腦班,期間被強制灌食;被開口器翹掉一顆牙齒;被野蠻插胃管;歷時50天;
7月8日至8月18日,被非法關押到成都市看守所,歷時41天(期間7月15日開始被強制輸液一周後,被非法關押至青羊區萬和醫院,開始少量進食,12天之後又開始絕食絕水);
8月18日至8月26日,被非法關押在青羊區萬和醫院,歷時9天。府南派出所電話通知家屬黃敏生命垂危,幾天後黃敏被釋放回家。
再遭綁架到成都看守所
2007年3月3日下午5時左右,黃敏正走在草堂北路附近的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國安與青羊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成都看守所;3月29日,被青羊區法院非法批捕。
2007年6月上旬,即黃敏被綁架3個月後,青羊區法院才電話通知家屬,黃敏被關在青羊區醫院(後改名為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院給她下了病危通知。家屬要求看望黃敏,警察拿出「逮捕通知書」逼家屬簽字,否則不准看望。黃敏的二妹被逼簽字。
黃敏從被綁架後開始絕食抗爭。她被非法關押在一個房門緊閉的面積只有十幾個平方的房間裏,雙手雙腳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在床上。指甲有20~30毫米長,褲子被脫下扔掉。因為太髒,她的下半身用被單蓋著,被單很臭,污跡斑斑。
自被綁架之時起,黃敏沒有洗過頭髮、洗過澡、剪過指甲、刷過牙。
房間裏放了三張單人床,兩邊的床睡的是非法監視黃敏的女囚;房間外還有電子監控和七八個看守人員。
一個女看守對看望黃敏的家屬說:「隔壁的趙忠玲來這兒一個月就死了。」
家屬臨走時,警察企圖逼其在寫著絕食致死的「死因書」上簽字,沒有得逞。家屬還要求看守的警察電話告知黃敏的身體情況,警察答應了,卻從未與家屬聯繫過。當時,黃敏意識到不值得在毫無人性、殘害生命者面前絕食,決定放棄絕食。
2007年6月中旬,青羊區法院電話通知家屬,說被關在醫院的黃敏被判勞改6年。但家屬沒得到任何書面通知,也不知黃敏犯了甚麼罪,法院也說不出犯罪事實。
2007年6月下旬,家屬到青羊區法院要求看望黃敏,之後見到黃敏進食情況良好,體重有約100斤。
被迫害致死
2007年8月15日,家屬被電話告知黃敏於當日早晨7點30分鐘死亡。成都市看守所醫生電話通知家屬到成都市看守所辦手續。
家屬到成都市看守所後,有四個工作人員在場,企圖逼家人承認黃敏「絕食致死」並簽字,否則就要解剖遺體。家屬堅決不簽字,並要求查看遺體。
在場的四人都是中青年男性:一個自稱是監督執法人員,穿便衣;一個筆錄人員;一個自稱是成都市看守所的醫生;另外一個警察,幾乎沒停過吸煙。
當日下午1時左右,自稱醫生和吸煙的警察各開一輛警車帶家屬到達成都市沙灣東一路4號安撫園冷藏停屍間看遺體。
黃敏的遺體很輕,表情極度痛苦,雙眼微睜,頭偏到右側,嘴張得很大;上齒完全暴露在外,下齒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顆牙齒,整個口腔、牙齒和嘴角都是不明黃色物質,一直漫到臉上,並且散發很濃的藥味;黃敏的手指完全扭曲,緊緊地扣抓著,雙手的小臂上有幾處像指印的瘀痕。
家屬要給黃敏拍遺照時,在場的四個人立即用手推開家屬。抽煙的個警察用手指夾著燃燒著的捲煙在黃敏的遺體上不停地揮動,擋著家屬不讓拍照。
家屬多次警告他,要他尊重死者,他才不情願地拿開煙,還命令立即鎖上放遺體的冰櫃。
警察還逼家屬當天火化遺體,並說黃敏沒有任何遺物。
8月15日下午3時左右,黃敏的遺體在磨盤山成都市殯儀館被火化。其被火化後的骨灰散發出濃烈的西藥味。
家屬從被通知看遺體一直到遺體火化,全程有3名警察監控。他們強搶家屬的手機,不准家屬拍遺照。
成都市「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成都市看守所的定點醫院,設有警戒區,關押被折磨致命危的法輪功學員。該醫院由荷槍實彈的武警24小時站崗把守。
曾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該「醫院」被虐殺,其中知道姓名的有張川生(成都大學副教授)、方顯智(四川交通廳內河勘察設計院工程師)、黃麗莎(峨眉山市龍池楊村鋪煤礦人事科科員)、胡紅躍(新都縣油泵油嘴廠職工)、顧傳英(成都市紅光電子管廠高級工程師)、沈立之、陳桂君、段世瓊、鄧建萍、趙忠玲、黃敏、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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