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被遞奪議員資格,她2018年參加九龍西補選時,遭選舉主任認定她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裁定提名無效。劉小麗早前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昨日頒下判詞,裁定劉小麗勝訴,在補選中當選的陳凱欣屬「非妥為當選」。劉小麗形容為「慘勝」。

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出,不接受選舉主任一方的代表律師指,劉小麗2016年宣誓的宣誓具延續性。認為法庭2017年的裁定只針對劉小麗2016年10月12日的宣誓,不能視為她是否符合憲制要求的一般結論。

判詞又提到,本案與周庭及劉頴匡早前的選舉呈請沒有大分別,選舉主任郭煒勳在決定劉小麗的提名無效前,並無給予劉小麗機會回應,無論選舉主任的決定是否正確,已令這次選舉存在不公。裁定劉小麗勝訴,陳凱欣屬「非妥為當選」。

判決顯示法庭不接受 終身剝奪政治權利

劉小麗勝訴後於法院外高呼「政治權利,不容剝奪」、「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她形容自己是「慘勝」。因為法庭只是裁定選舉主任犯了程序錯誤,倘若選舉主任有儀式性地問好幾個問題,仍可以按其主觀意願隨意取消她的參選資格。她特別提到,法官不接受政府代表律師提出的,上次宣誓判決有延續效應,她不能再次參選的說法,顯示法庭不接受終身剝奪政治權利。

劉小麗認為,判決有助將透過不公義程序,不適切當選的陳凱欣的議席取消,還巿民一個公道,但仍未能有效保障香港人的參選權利。

她又指,反送中至今,香港人對法治的信心急速下滑,不少人相信,香港的法治已蕩然無存。她舉例說,在將軍澳連儂牆斬人的被告獲法官稱讚「擁有高尚情操」,並獲得輕判。元朗7.21施暴施襲的兇徒,被捕者亦寥寥可數。認為「一個選舉呈請的慘勝,實在無法讓人對法治重拾信心。」

她續指,近日中共粗暴打壓本港考評制度、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逼使香港人無路可退,決心守護香港的文明價值及制度。23條立法如箭在弦,港人只可奮起作戰,全民自救。她呼籲:「各位港人一起去團結,去守護我們的家園」。希望在香港人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的文明價值能有被光復的一天。

劉小麗在月初宣佈,為預留更多時間為工黨及民間組織服務,亦配合民主派力爭議會過半的形勢,經過深思熟慮,決定不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但質疑選舉主任仍會以抹黑報道,粗暴地處理未來參選人,「中共政權是否容許市民入閘,似乎與法庭裁決沒有多大關係。」她希望市民不要習慣或接受政治操作。

陳凱欣未決定會否上訴

根據條例第36(2)條,舉行補選以填補議席空缺的期限,為現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前的4個月,因此選管會未能就空缺的議席舉行補選。

陳凱欣在立法會見記者時表示,視裁判為「小小挫折、障礙」,但不受影響工作。由於自己未收到判詞,會與法律團隊研究後,再決定會否上訴。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的規例,陳凱欣有14日上訴期限,高院裁決在上訴限期前將暫緩生效。如陳凱欣決定上訴,在終審法院作裁決前,她的議員身份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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