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昨日公佈最新的「新聞自由指數」顯示,公眾人士及新聞從業員對香港新聞自由的評分分別為41.9分及36.2分,均創下歷史新低。記協表示,評分下跌的主因,是受訪者關注記者採訪時的人身安全受威脅等。記協另一調查又發現,超過六成半受訪新聞工作者曾在採訪過程中遭暴力對待。

記協的「新聞自由指數」調查,以0 至100 分表達過去一年對新聞自由的評價,調查分為公眾和新聞從業員兩個部份。公眾部份的調查,由香港民意研究所於1月9日至15日進行,成功訪問1,022名18歲或以上操廣東話的香港居民。新聞從業員部份於1月17日至3月27日由記協進行,成功訪問 327名新聞從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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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關注記者人身安全

公眾人士的評分為41.9分,較前一年下跌3.1分,是調查自2013年開始以來的新低。他們衡量香港新聞自由時,考慮的因素亦出現變化,「記者採訪時人身安全」所佔的權重,由前一年的第三位,躍升至第一位。

記協解釋,指數的公眾部份再創新低,主要是因為有3項評分急跌,包括記者採訪時受到人身威脅等。七成八的公眾受訪者認為,去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中,曾經發生警員趕走所有記者,對香港新聞自由構成損害。

新聞從業員部份的評分為36.2分,較2018年大跌4.7分,同樣創新低。327名受訪新聞從業員中,95%認為香港新聞自由的整體情況比一年前倒退。

多達93%受訪新聞從業員認為,執法人員以暴力故意阻撓採訪的問題普遍。而過去一年,多宗事件被97%或以上受訪者評為對新聞自由有損害,當中大部份與警方有關,包括:去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警員趕走所有記者,印尼女記者被警員槍傷致右眼失明等等。

65%記者採訪期間遇暴力

記協又進行了「新聞工作者在採訪社會事件時遭暴力對待的問卷調查」,在222名受訪新聞工作者中,145人(超過六成半)表示,曾在採訪過程中遭警方、不同立場人士或先後遭兩者暴力對待。

141位表示曾遭警方暴力對待的受訪者指,警方的暴力行為包括強光照眼、言語辱罵、推撞、刻意遮檔鏡頭、搶奪攝影器材、噴射胡椒噴劑及近距離投攤催淚彈等。新聞工作者因而受到的傷害,主要是接觸或吸入化學物質引致的副作用,包括皮膚敏感、肚瀉、呼吸系統問題等,部份人則身體有瘀傷、皮膚破損,甚至需要人院接受治療。

有82位受訪者則表示曾遭不同立場人士暴力對待,這些人士主要是建制派或政府支持者、警隊支持者,部份為反修例示威者。

命令記者蹲下向鏡頭讀名 記協批警察要求羞辱

旺角10日晚上爆發警民衝突,一批記者在山東街被警員包抄,有記者被警方噴胡椒噴霧、要求蹲下和停止拍攝。警方又要求被包圍的記者,向警方的攝錄鏡頭讀出姓名和工作機構,以及展示身份證和記者證方可離開。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在記者會指,警察的要求「好羞辱」,情况「極度惡劣」,完全違反《警察通例》中,要求警方配合記者採訪的規定。又質疑警方有否違反《私隱條例》。

明報編輯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粗暴干預兩名記者10日晚在旺角的合法採訪,尤其是要求記者蹲下和指令停止拍攝。強調記者的採訪權利受到法律保障,警方必須解釋。

傳媒工會聯署抗議 警隊一再踐踏採訪自由

記協、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等傳媒工會昨日聯署,抗議警隊一再踐踏採訪自由。指警隊10日晚上進一步瘋狂干擾、襲擊新聞工作者,極盡羞辱之能事。政府及警方一再聲稱尊重傳媒作為第四權,實際上卻千方百計打壓。認為香港的新聞自由已危如纍卵,要求警務處處長緊急與傳媒工會代表會面,立即遏止警隊針對記者施襲的歪風,並將失控的警務人員停職調查,以免一錯再錯。

聲明又認為,警員的行動徹底違反《警察通例》中,列明警方須「以互諒互讓的態度,儘量配合傳媒工作」的規定。聲明並強調,新聞工作者無意與警方為敵,但包容絕不能變成縱容。要求警方停止傷害記者及干預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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