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云:「一爭兩醜,一讓兩有。」 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似乎總認為「爭」是小人之爭;「讓」是君子之讓。「爭」是醜陋的;「讓」才是美德。其實並不盡然,許多該爭的事,務必要據理以爭,既爭一時,更爭千秋;許多不該讓的事,更要當仁不讓。
現在的社會中,有許多人為了父母遺產之爭而兄弟鬩牆;有候選人為了權力之爭而犯法買票;有藝人為了名利之爭在媒體上互相辱罵。但是「爭」其實也並非這般醜陋,法國大革命是平民為了自由捨命而爭,他們的鮮血為未來的民主奠定了基礎;六四天安門事件,是學生為了爭取民主政治而迸發的火花,他們的「爭」得到了全球的關注與撼動;柯媽媽因自己的長子車禍而亡,向政府爭取車禍受害者的權益,她的「爭」使之後的受難家屬免除不公義的待遇和困境。這些「爭」都是美麗而動人的,有人為了小我而爭;有人則是為了大我而爭。爭雖然有其必要性,但能「以讓為爭;以退為進」則是更崇高的做法。
有句話說:「處事讓一步為高,退步即進步的基本;待人寬一分是福,利人實利己的根基。」孔融讓梨表現出兄友弟恭的美德,韓信胯下之辱是「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的睿智。「讓」絕非是懦弱的行為,而是一種高潔的情操,更是邁向成功的必經之途。
俗云:「魚爭一口水,佛爭一炷香,人爭一口氣。」在運動大會的前夕,我們班只要是下課一有空,便去跑操場;只要是體育課,便集中火力在大隊接力上,勤奮練習,就為了爭「第一」。有一次,在公車上,我看見了一位老奶奶拉著公車手把,搖搖晃晃站得很辛苦,於是我便將座位讓給她,使她安安穩穩地坐到目的地。這就是所謂的「禮讓」!
爭,並非一味地逞血氣之勇;讓,也非一味忍氣吞聲。爭與讓,拿捏定奪上是門學問。爭過頭了,便成吃相難看的舉止;但有時過度的謙和退讓,不僅失去了表現的舞台,更給人一種懦弱的印象。因此要積極進取、虛懷若谷並蓄;爭之餘不忘讓,謙之餘不忘進。在兩相平衡點間,有的是智慧去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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