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吊銷了三名美國記者的記者證,中國外國記者俱樂部表示譴責,並指中共此舉是對美國的報復行動。
中共外交部周三(2月19日)說,從今天開始吊銷《華爾街日報》在北京的三名記者的記者證。因為該報拒絕為標題「中國是亞洲病夫」的報道道歉。
美國巴德學院(Bard College)教授沃爾特·米德(Walter Mead)2月3日在《華爾街日報》發表專欄文章「中國是真正的亞洲病夫」,文章認為中國(中共)當局掩蓋真實的疫情規模,政府採取封城舉措也未能有效阻止病毒蔓延。文章同時認為疫情將嚴重衝擊中國經濟。
中國外國記者俱樂部發表聲明,對中共此舉表示「深切關注和強烈譴責」。
聲明說:「對《華爾街日報》記者採取的行動,是中國(中共)當局通過對在中國的外國記者進行報復,來恐嚇外國新聞機構的一種極端而明顯的嘗試。」
外國人在沒有中共官方發的記者證的情況下,不得在中國從事記者工作,而申請記者證前還需要先獲得居留簽證。
《華爾街日報》中國分社社長鄭子揚(Jonathan Cheng)說,同為美國公民的分社副社長李肇華(Josh Chin)和記者鄧超,以及澳洲籍記者溫友正(Philip Wen)已被勒令在五天內離開中國。
這三名記者與中共外交部點名的那篇《華爾街日報》報道沒有直接關係,令外界質疑中共是否是針對美國政府的一個舉動進行報復。
周二(2月18日),美國指定五家中共媒體實體為「外國使團」,隔天中國(中共)就採取了這一措施驅逐美國媒體記者。
美國國務院根據《外國使團法》(Foreign Missions Act)指定了五家中共官媒為北京政府實體,這意味著這些機構在美國將被視為是中共的外交基地,要遵守華盛頓對各國駐美使領館及外交人員所要求的限制。
這五家媒體是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發行公司,以及美國海天發展公司(即《人民日報》在美辦事處)。
根據1982年生效的《外國使團法》,所謂外國使團係指「實質上為外國政府擁有或有效控制」的實體,其內容涵蓋了使館車輛牌照和外交豁免權等規定,但同時也規範了外國政府在美國的運作。
這意味著,這五家新聞媒體在美國的辦事處將受到某些限制,包括必須將員工名單提供給國務院,同時還必須獲得國務院批准才能在美國購買或租賃房地產。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說:「我們決心按照北京的方式對待中國媒體,而不是依照我們所希望的那樣」,「正如習近平主席明確指出的那樣,在中國,所有媒體都要為中國共產黨工作。」
「由於這些組織是為中共工作,所以我們將它們視為外國使團,這是符合國務院規定的,也是很合適的做法。」他說。
1989年天安門屠殺事件發生後,中共當局同時驅逐了兩名美國記者,他們是美聯社的記者約翰·龐弗雷特(John Pomfret),和美國之音北京分社社長艾倫·佩辛(Alan Pes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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