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去年6月12日金鐘警民衝突中,被射傷右眼、視力剩餘2.5%。他昨日入稟法院,指警方施加非法武力,追討賠償,及要求法庭頒令警方行為屬違法。

跟據入稟狀,原告為楊子俊,被告為警務處長。楊子俊指,香港警隊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紅棉路及夏愨道交界,對他施加非法武力,構成侵權和非法行為,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作出人身傷害的賠償,及頒令警方相關暴力行為違反《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及《警察通例》。

楊子俊去年6月12日遭警方拘捕並以暴動罪名,較早前成功踢保。他本月3日晚上出席教協的「無懼白色恐怖,堅守教師專業」集會時,預告會向警方申索,又籲當日在場人士提供相關相片或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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