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昨日發表2018年周年報告,匯報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行動的情況。去年有183宗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比2017年增加97宗。

執法機關2018年共發出1,378項截取通訊申請獲授權,當中1,337項為法官授權,其餘則為第1類監察法官授權。有6宗拒絕授權申請,原因包括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支持等。

執法機關去年就183宗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作出通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情況並不合理。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回覆,個案增加是因為聘請律師和法律顧問的人士上升,但去年並無確實取得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認為顯示了執法人員保持警惕。

2018年有27宗違規情況或異常事件個案。石輝表示,大多由於執法人員大意或不慎所致,認為有些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仍警覺不足和不夠審慎。

涂謹申及另一立法會議員葉建源關注,現行法例未能涵蓋市民使用電子通訊程式例如Whatsapp等傳遞信息,石輝表示,現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涵蓋所有電訊系統,執法機構截取WhatsApp或微信、電郵等,都受法例保障。但補充專員權力範圍內,只監管截取通訊只在訊息傳遞的一瞬間,在信息傳遞完成後,便超出專員所負責範圍。

涂謹申質疑按石輝的說法,警方取得法庭手令,搜查電腦伺服器,便已不在專員權限之內。葉建源則指,利用通訊軟件溝通,要等待對方回覆,可能花上半小時,質疑專員如何界定溝通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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